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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六四章 好骚的操作呀!
儿,算是“有功之臣”呢!



杀殿中诸将,始作俑者,卢志也。



卢志进言成都王:



殿中人是一支独立于各派之外的势力,多次参与废立,加以时日,必然尾大不掉,必须彻底整肃——殿中人,必须都换成自己人!



不过,卢志倒没说要把殿中人的头头脑脑都杀掉——“整肃”的如此彻底,是出于孟玖的建议。



事实上,这还不算如何“彻底”,接下来,还有更“彻底”的。



殿中人倒了大霉,宿卫诸军皆幸灾乐祸——谁叫你们害我长沙王?报应啊!



万万没想到,接下来,“报应”到自己头上了。



天子诏:仗已经打完了,今后,永享太平,那个,马放南山,刀枪入库,“韬戢干戈”,洛阳城内、城外,一切诸军,统统取消编制,就地复员转业。



“一起诸军”,瞠目结舌。



当然,“一切诸军”,不包括成都军。



自赵王篡代,一仗又一仗打下来,“一切诸军”,其实也没剩多少人,拢在一起,不过一万几千,又没了长沙王,蛇无头不行,一盘散沙,在成都王十倍的优势兵力面前,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



同时被“复员转业”的,还有“一切殿中人”。



至此,始于曹魏、成于晋武的“三十六军”,消失了。



洛阳城内的武装力量,只剩下了成都王的大军。



成都王志得意满,派石超领兵五万,屯十二城门,并负责内外宿卫,自己引大军凯歌还邺,侍奉太妃去也。



即是说,丞相府,搬到了邺。



同时,成都王上表,以卢志为中书监,留邺,参署丞相府事。



即是说,中央政府最重要机构之一的中书省,也搬到了邺。



诏书出于中书,也即出于邺。



问题是,中书在邺,天子在洛,介个——



三岁小儿也晓得,从今往后,所谓“诏书”,到底出于谁的“胸臆”了。



而洛、邺,两个政治中心,同时存在,彼此如何协调、运作,那是神仙也不晓得了。



成都王的骚操作,不止于此,回邺之前,除了守尚书令没动之外,中央政府其余重要岗位,几乎都“洗”了一遍,都换成了自认为的“自己人”。



至于谁是“自己人”,谁不是“自己人”,主要是看钱送的够不够?



当然,这个钱,不是送给成都王,而是送给孟玖——孟宦说你是“自己人”,你就是“自己人”啦。



唯一没动窝的东海王,愈加自疑——凭什么就放过了我一个人?



之前,石超砍殿中诸将的脑袋,东海王已经心惊胆颤:长沙王是我和殿中诸将一起废掉的——殿中诸将之后,啥时候轮到我?



愈想愈他阿母的不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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