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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六十一章 离谱的条件
成百分之九,商演之类五五开。”



李睁参照从许巧玲那里得知的各级歌手合约标准,报出了超三线,略低二线的水平,这还不算,又道:“而我个人还有些要求,其中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我自己写的歌要有绝对自主权,包括卖给其他唱片公司或歌手。”



那头突兀沉默了下来,李睁说的这些条件,已经可以用“离谱”二字来形容了。



“能透露一下对方是哪家唱片公司?”



“这个不方便透露。”



“那你说的这些条件,对方答应了?”



“并没有。”



这点上,李睁不能胡扯,不然等他签约某家唱片公司,时光唱片要是有心打听,发现被李睁糊弄了,反而遭记恨。



“不过,对方给出的条件确实挺优厚的,如果是同等的情况下,我个人更愿意加入一家二线唱片公司。”



“为什么?一线唱片公司拥有的资源要比二线丰富得多,同样是一张专辑,二线唱片公司投入六十万的效果,一线唱片公司顶多投入五十万就能达到...”



李睁打断道:“陈小姐,你说的我明白,但在合约条件相差不大的前提下,我更看重的是我个人的能掌握多少主导权,大公司资源丰富,更容易捧红艺人,但同时规矩大,约束也多,对艺人的掌控力度也大。”



“我现在只是一个新人,大公司就算看好我,有心捧红我,那也就是多砸些资源,但在对我的约束方面反而会收紧,这个道理,我想你应该明白,而二线唱片公司,相对就会松许多。”



那头又是一阵沉默,最后道:“那这样吧,你给我点时间,我把你的条件向我老板汇报一下,看我老板怎么个态度,不论成与不成,我都会给你回个电话,在我回话之前,你先不要落笔签约,这个要求能答应吗?”



“好。”



(PS:这两章应书友们的提议,已然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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