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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六章:送宋庭的残兵败将去见阎王


安仔低声嘟囔:“这衣服穿着真别扭,还是劲装利落。”



夙夙拍了拍胳膊,眼里带着笑意:“入乡随俗嘛,总不能穿着迷彩服在汴京街头晃,那不成怪物了?”



谢必安不知何时已走到林边,望着远处隐约的村落轮廓,淡淡道,前面那片村落,阴气比别处重些,怕是有横死之人。



方才我已入城,与阳间的阴司差役接上了头,届时会接引众人。只是过去时收敛气息,莫要惊动了怨魂。



我心头一紧。



靖康年间,汴京周围战乱频发,村落被屠、百姓流离是常事,有怨魂徘徊并不奇怪。



只是谢必安竟能如此敏锐地察觉,果然不愧是阴司官差。



五分钟后,前方传来安全的信号,攀亮和安仔也已归队。



众人背起行囊,跟着陈默的脚步向林外走去。



刚出酸枣林,一阵冷风卷着尘土扑面而来,风中夹着淡淡的血腥味。



那味道极淡,却足以让人心里发紧。



田野里果然空无一人,只有几亩荒田上留着未收割的残稻,在寒风里摇摇晃晃,像是在无声地诉说着这里曾经的生机。



远处的村落不见炊烟,土墙塌了大半,几间破屋的屋顶塌了个大洞,露出黢黑的梁木,一片死寂。



“加快速度,穿过村子。”



墨兰低声道,目光警惕地扫视着四周。



一行人放轻脚步,沿着村边的小路快速穿行。



路过一间破屋时,黄五儿忽然停住,指着屋内低声道:“里面有人。”



众人立刻停下,陈默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攀亮悄悄凑到窗边往里看,片刻后回头,对众人摇了摇头,眼神里带着几分不忍:“是具尸体,看衣着像个农户,脖颈有勒痕,身上的粗布衣裳被扯烂,想来是遭了兵匪劫掠。”



我攥紧了藏在袖中的短刀,手指都冒出微微虚汗。



眼前的惨状让我瞬间想起姜诺溪临别时的笑脸,他们若是落在这般兵匪手里,后果不堪设想。



这乱世,人命如草芥,而这些败类,偏要在绝境里再添一层罪孽。



就在这时,谢必安忽然抬手示意众人停下,侧耳听了片刻,沉声道:“东面有马蹄声,初听十余骑,转瞬便见大队人影,约莫百十来号人,正朝这边来。”



众人脸色微变,迅速找地方隐蔽。



我和墨兰躲在一堵断墙后,透过墙缝向外望去。



远处的土路上,百十来个穿着破烂铠甲的士兵正骑马奔来,铠甲锈迹斑斑,手里握着刀枪,马鞍上不仅挂着包裹,还露着半截百姓的粗布衣裳和一个孩童的银锁——那锁片磨得发亮,显然是贴身佩戴的物件。



“是宋军的溃兵。”我低声道,从他们铠甲上的标识能认出来,“靖康元年正月,金军兵临城下,宋军屡战屡败,溃散的士兵到处都是,不少人落草为寇,比金兵还要凶狠。”



墨兰眼神一凝:“避不开了,他们已经看见我们了。”



果然,那些溃兵看到我们一行人,立刻勒住马。



为首的络腮胡汉子眯着眼打量我们,眼神里满是贪婪,像盯着猎物的狼。



“嘿,这荒郊野岭的,竟有这么多细皮嫩肉的男女。”



络腮胡咧嘴一笑,露出黄黑的牙齿,“看你们穿着,倒像是城里来的,身上定有不少钱财!”



他身后的士兵纷纷抽出刀,一阵哄笑,催马朝我们冲过来。



陈默叔眼神一冷,正要上前,却被谢必安按住了肩膀。



“这些人本就阳寿将尽,送他们一程,总好过落入金兵手里,更添苦楚。”



我猛地从断墙后站起,抬手对安仔比了个锁头的手势,同时冲攀亮喊道:“控土绊马腿,别让他们靠近!”



姜诺溪的笑脸在脑海里闪过,我握紧了拳头,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这些害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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