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天币对外开放,可与美元自由兑换。
第二十一条【内部绝对禁兑铁律】
凡登记商会户籍的内部成员(含玄鸟商会会员、工会会员、农会成员、普通工人、农户),一律无权、无条件、永久禁止以粮币兑换天币,此口子彻底封闭,绝不开放、绝不审批、绝不例外。
第二十二条【外来人员兑换规则】
非商会户籍之外来客商、访客,须先自行购买天币,再凭本人有效护照,到商会指定银行兑换粮币,方可在境内消费、食宿;无天币者不得兑换粮币、不得境内消费。
第二十三条【唯一天币兑换通道】
唯有依法注册玄鸟商会公司会员,并足额缴纳商会规定经营保证金者,方可开通粮币兑换天币资格。
公司会员须按官方固定对外比例24粮币= 1天币进行兑换,兑换资金仅限用于对外贸易与生产经营,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四条【公司全天币强制制度】
玄鸟商会公司会员必须遵守以下天币强制制度:
(一)公司注册、验资、设立,必须以天币缴纳;
(二)企业员工工资、薪酬、津贴,必须以天币发放;
(三)对外贸易、跨境结算、物资采购,必须以天币结算;
(四)严禁以粮币进行任何经营、注册、对外贸易活动。
第二十五条注册公司会员须向商会缴纳3万美元保证金,防范经营风险与违规违纪。
公司会员违规违纪,商会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取消资格。
第二十六条公司会员收银员由商会直接派遣,工资由公司会员以天币支付,不得以其他货币结算。
第二十七条伪造货币、伪造会员证、使用假币交易,视为严重犯罪,最高可判处死刑。
第二十八条防伪编码规则、货币兑换规则为商会最高机密,仅限指定财务人员掌握,严禁泄露。
第五章外汇保管与内部银行
第二十九条商会设立玄鸟外汇保管处(对内名称:玄鸟银行),隶属于财务部,仅对内服务会员、农会成员及内部员工,不对外经营。
第三十条玄鸟银行可办理天币、美元、粮币、缅甸币、英磅、法郎、马克存款、取款、转账业务。
成员凭有效证件即可办理。
第三十一条会员、农会成员及内部员工的天币、美元、粮币,统一存入本人外汇银行账户,存款享有利息,收益归存款人所有。
第三十二条外汇银行账户与本人会员证、农会会员证绑定,实行一户一账、专款专用、专人专管。
第三十三条天币对外开放后,全体会员、农会成员、内部员工须维护天币币值稳定,严禁恶意集中抛售、恶意砸盘、恶意套现,违者取消会员资格、冻结账户、清除出会。
第六章权力结构与治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商会实行选举权与行政权分离、双向运行制度。
选举权由下至上,会员选举上层人员;
行政权由上至下,会长统一管理人事、经营。
第三十五条会长、正式委员、候补委员由全体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第三十六条会长经选举产生后,拥有商会最高行政权、经营决策权、人事任免权、机构设置权。
一切重大事项最终决定权归属会长。
第三十七条商会选举产生议事委员:
正式委员24名,候补委员72名。
按得票总数统一排名,依票数高低依次当选,排名靠后者不予入选。
第三十八条正式委员参与议事,享有表决权;
候补委员列席会议,无表决权。
第七章成员婚配入籍规则
第三十九条商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