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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481章 有过前车之鉴
第481章 有过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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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对凶器的猜测。



从现场报告来看。



肖玉强家里是三间砖房,虽然坐落在杨岭区,但那个年代,也跟农村的住房相差不多。



属于一宅一户的类型。



肖玉强的三间房,东边那间是卧室,中间是客厅。



西边是杂物间和厨房。



案发的时候,他们一家三口就死在客厅里。



陈秀萍仰卧在沙发上,身上到处都是伤口。



孩子趴在沙发旁边的地上。



至于肖玉强主要是死在刚进门的位置。



虽然他们都是死在客厅里,但是彼此间的距离稍远。



为什么会这样,或许存在一些还没有查清楚的因素。



还有就是在地上发现了一只带血的脚印。



当时民警已经看见过了,这只脚印不属于肖玉强和陈秀萍,是第四个人的脚印。



应该就是当时的凶手留下的。



脚印并不完整,前半部分很清晰,脚后跟的部分有一些模糊。



但依旧可以看出来,脚印应该是一双棉胶鞋留下的。



大小在四十五号左右。



这么大的一双脚,估计凶手的身高也应该在一米八左右。



还有就是在对肖玉强家进行勘察的时候,发现北面的玻璃有被撬动的痕迹。



而且在窗户下面看到了两只很深的脚印。



当时的办案人员分析。



凶手应该早就来了肖玉强家,并且在北面的窗户下面站了许久。



不然的话,不会留下如此深的两只脚印。



等看到肖玉强下班回来后,凶手才撬开窗户跃了进去,然后在客厅对肖玉强一家三口实施了行凶。



从这些痕迹来看,当时专案组对案件的定性应该是没问题的。



这属于典型的仇杀。



至于凶器方面,专案组根据死者身上的伤口推断,应该是一把二十厘米长的尖刀。



凶器也应该是凶手提前准备好,带去的案发现场。



行凶之后,也没忘把刀带走。



因为类似于这样的尖刀,在当年那个时代,家里很少会用得到。



后期再对肖玉强家里勘察的时候,也没发现有这把刀存在过的痕迹。



下午



()



第481章 有过前车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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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候。



杨同新让董春风和白雪把卷宗给各自小队发了下去,让他们都对案情有一个大致了解。



方便接下来查案。



第二天一早。



杨同新便接到了由曹国安亲自签署的巡视文件,并要求所涉及到的科室,前往会议室开会。



会给每个科室发布任务。



因为要对开发区所涉及到的五个行政区进行巡视,所以这次也只派了五个科室过去。



第三科室自然在列。



还被点名要求去杨岭区进行巡视。



也是方便杨同新在推进巡视工作的时候,可以在杨岭区调查肖玉强一家被杀案。



两个小时后,会议结束。



涉及到的科室领了各自的任务,便前往相关行政区开展巡视工作。



杨同新带领第三科室所有人走出办公楼的时候,已经有两辆考斯特公务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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