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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0章 金子
姜明阳清理完回来,在火堆旁坐下,看着张兵那副馋样,忍不住笑了。



“好久没吃肉了?”



“那可不,上次还是我爹战友来,提了一公斤五花肉。”张兵对于吃肉这件事记得很清楚。



这个年代的人,一年到头也吃不上几回肉。



过年能割点肥肉炼油,剩下的油渣就是小孩儿最好的解馋零食。



所以能逮上只野兔吃,那绝对是过年了。



烤了一会儿,肉开始冒油,滴在火里滋滋响,有肉香味飘散。



勾得张兵不停吞清口水。



要是这时候撒上一把孜然和辣椒面就更香了。



又折磨一段时间,肉终于烤得差不多了。



张兵眼睛直冒绿光,也不怕烫,直接用手抓着扯下来一条腿。



姜明阳原本以为他会迫不及待的塞进嘴里,没想到这家伙拿着那条兔腿,先递到他面前。



“呼、呼、给,明阳你先吃。”



姜明阳看了他一眼,也不矫情,笑着接过:“好,谢谢。”



“嘿嘿,是我要谢谢你才对,要不是跟你出来,我上哪儿吃这好东西去。”



张兵傻笑着,抓起另一条腿,狼吞虎咽地啃起来,啃得满嘴流油。



姜明阳也咬了一口,焦黄色的兔肉看着很香,红柳羊肉串前世吃过无数次,但红柳烤野兔肉还是第一回。



说实话,肉有点柴;而且这次出来没带任何调料,导致野兔肉的土腥味没压住,口感只能说一般般。



不过总比啃那邦邦硬的窝头好多了。



两人坐在火堆边上,把那只兔子吃得干干净净。



张兵连骨头都嚼了,嗦得滋滋响。



吃完,张兵往芦苇杆上一躺,翘着腿,舒服的拍着肚皮。



“明阳。”



“嗯?”



“你说能带我天天吃上肉,是真的吗?”



“必须真的。”



....



早上姜明阳是被冻醒的。



火堆早就灭了,只剩一堆灰烬。



旁边的张兵蜷成一团,整个人缩在被子里,只露出个脑袋,睡得正香,嘴角还挂着笑,不知道在做什么美梦。



姜明阳没叫他,自己先爬起来。



外头天刚蒙蒙亮,戈壁滩上灰蒙蒙的一片,远处的山梁还隐在晨雾里。



北疆最美的景色在夏季,那个时节蓝天白云、绿草如茵,牛羊成群,随便往哪儿一望都跟漫画里似的。



冬天就要差点意思了,而且冷;洗澡、上厕所、早上起床,这三件事都很痛苦。



姜明阳走到河边,捧了把水洗脸,河水冰凉刺骨,整个人一下子清醒。



回到坑边,把火重新生起来,再烧上点开水。



虽然河里的水是融化后的雪水,看着还挺干净,但也不能直接喝生的。



牧民养的牲畜、野外动物会在河里拉屎撒尿,不烧开就喝,轻则拉肚子,严重的还可能得包虫病。



火势渐旺,驱散些许寒意。



张兵听见动静醒来,眯着眼从被子里探出头。



“天亮了?”



“嗯,起来吃点东西,一会儿开始干活。”



张兵揉揉眼睛爬起来,缩着脖子凑到火边烤手。



等搪瓷盆里的水烧开,两人分别灌满一壶。



喝完热水,吃了点干粮,两人收拾好东西,往河边走。



太阳刚从东边升起来,照在河面上,泛着粼粼的波光。



“明阳,咱从哪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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