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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4章 山货信息(改书名了)
听见猞猁两个字,姜明阳顿时眼前一亮。



这可绝对是好东西啊,在整个世界范围内,猞猁皮都是顶级裘皮原料。



听说在纽约80年代的时装店,一件猞猁皮大衣能卖到10万美刀。



就算是在小县城,怎么着不得换台电视机啊?



张兵在旁边也听见了,眼睛瞪得溜圆。



“猞猁?那玩意儿好像很凶吧?”



哈立德点点头:“很凶,而且很聪明,会爬树,速度特别快!”



猞猁,可是有着‘屠狼机器’的外号,光听这名字,就知道这家伙是个啥段位了。



姜明阳压下心底激动,追问道:“那地方远不远?”



“骑马,小半天,走路,一天。”



哈立德想了想,“如果你们想去的话,我可以带你们去,不过,猞猁不一定每次都能找到。”



姜明阳大喜过望。



“好,那就先谢谢哈立德大哥了,等我们准备好来找你。”



“好的。”哈立德憨厚地笑了笑。



锅里的肉香味愈发浓郁,古丽娜拉的母亲揭开锅盖,拿刀尖戳了戳肉,随即用大铜盘把羊肉一块块捞出来,码得整整齐齐。



热气腾腾的羊肉摆在面前,白花花的,看着就馋人。



阿兰斯拿刀割下一块最好的羊腿肉,先递给姜明阳和张兵。



“吃,朋友。”



“谢谢。”姜明阳也不客气,直接上手,抓起一块肉塞进嘴里。



肉非常嫩。



北疆的羊肉不必多说。



除了盐之外,没放任何其他调料,但吃着却很香,一点膻味都没有,那滋味简直不摆了。



张兵也抓起一块,大口吃起来,含糊不清地说道:“好吃...真好吃...”



古丽娜拉一家人都笑了。



牧民日常主食就是馕,掰碎了泡在羊肉汤里,吸饱了汤汁,软乎乎的。



“对了,阿兰斯大叔,你们春天转场的时候,在山里有见过贝母和羊肚菌吗?”



闲聊中,姜明阳又问起山货的信息。



阿兰斯回道:“有,去夏季牧场的路上,有很多羊肚菌,贝母也有。”



“你要的话,明年我们帮你捡一点。”



牧民不是很爱吃羊肚菌,偶尔看见了会顺手捡一些炖羊肉,不会专门去采集。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这些山货不值钱,相反,要比羊肉、猪肉金贵得多。



羊肚菌是出口创汇的重要物资,晒干后,县城外贸公司的收购价能达到3、40一公斤,比猪肉、羊肉高出十倍不止。



贝母也同样如此。



“不用,我就先打听一下,等回头再说吧。”姜明阳笑着谢绝了好意。



这事儿回头得好好谋划一下,他想要的可不是一点点,而是很多。



叫牧民帮着捡不现实。



牧民也知晓这些山货很值钱,但他们不会专门去捡,放羊才是他们的主业。



而且挖贝母和捡羊肚菌的季节,正是他们最忙的时候,接羊羔、剪毛、挤奶、转场,还要防止狼群袭击;



所以放羊这件事并不是想象的那么轻松,他们也没太多时间去干别的。



这顿饭一直吃到下午,想着回去还要翻过一道山梁,天黑路不好走,姜明阳便提出告辞。



阿兰斯热情的邀请他们晚上就在这儿住下,明天再回去。



不过姜明阳婉拒了,不知道大姐她们回来没有,家里的鸡和羊得喂食。



“谢谢阿兰斯大叔,下次吧,家里还有事。”



阿兰斯也没再强留,一家人把他们送到栅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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