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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前清余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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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运气不好,套子都没动静,四处转了转也没见着啥猎物。



回家睡了一觉,转天,张崇兴早早的就起来了。



去地窖里拿了那个盛着熊胆的小陶罐,又从雪堆里翻出那对熊掌,还有鹿角。



另外还装了10斤白面,又在袋子里放了5个鸡蛋,这在农村已经是非常重的洗三礼了。



一般有走动的人家,谁家生了孩子,都是二斤面,有条件的会放上两个鸡蛋,就已经很体面了。



张崇兴刚收拾好,高大山就到了。



张玉兰在县城伺候高玉清坐月子,家里就高明海和高大山爷俩。



“东西拿好了。”



张崇兴把面口袋递给高大山,熊胆可不敢给他拿着,要是摔了,张崇兴得心疼得寻了短见。



“里面有鸡蛋,千万拿稳当了。”



“放心,摔不着!”



高大山知道这是给高玉清的礼,小心的抱在了怀里。



“大兴哥,这是啥啊?”



张崇兴腰间挂着个包裹,高大山不禁好奇。



“想知道?”



高大山连连点头,张崇兴突然掀开一脚,里面的东西,把他吓得直接蹦了起来。



黑乎乎的一对熊掌。



这下高大山对挂在车把上的布口袋也不好奇了。



“大兴哥,我听说……这熊掌是啥山珍,到底啥味儿啊?”



“我哪知道,熊肉你吃了吧?”



“吃了。”



“好吃吗?”



“还……行吧!”



熊肉实在说不上好吃,不过好歹是口荤腥,咋也比啃咸菜疙瘩强。



“都是黑瞎子身上的玩意儿,能好到哪去。”



张崇兴虽然没吃过,可上辈子却也听别人说起过。



有的人把熊掌说成无上美味,可有的人尝试过一次,就不想第二次了。



这玩意儿和熊肉一样,腥臊味儿重,而且口感粗糙,做的时候要加入大量的辅助食材,基本上吃不出熊掌原有的味道。



之所以被吹上天,其实更多还是因为显摆和得瑟,更因为其稀有,有的人把吃熊掌当做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坐稳当了!”



高大山坐上自行车的后架,张崇兴脚底下用力一蹬,自行车缓缓的出了院子。



外面积雪厚,张崇兴也不敢骑得太快,有些地方还得推着走。



就这么走走骑骑的,一直到中午,两人才到了县城。



好在没下雪,要不然两人可就麻烦了。



“先去你二姐家,还是……”



“先办正事!”



高大山知道,张崇兴来县城是为了卖东西,前几天他和张玉兰过来,刘海曾说过,张崇兴拿来了两张皮子,卖了25块钱。



两个人到了县物资站,和传达室的老头儿打了个招呼,就直接进去了。



“大兴子,大山,快进来!”



到了这时候,物资站基本上也没啥活了,那些老职工整天摸鱼,上午过来打一晃,晌午就全都走了,刘海是因为他老爹的叮嘱,这才每天坚守岗位,等着进步。



看着张崇兴拎进来一个布口袋,刘海笑道。



“又弄到啥好东西了,听大山说,你打了头黑瞎子,那熊胆……”



自从听高大山说了这件事,刘海心里一直惦记着呢,这些天就等着张崇兴进城。



“在这儿呢!”



张崇兴从怀里掏出那个小陶罐,现在天冷,这一路过来,里面的雪愣是没化开。



刘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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