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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选房
的东西一样没搬,我们怎么拆?”杨金枝也是恶声恶气,没给她一个好脸嘴。



“你们这么狠,还管这些东西干什么。你们只管拆,拆它个底朝天,你们就高兴了。”



杨银枝所以发这么大火,也是有原因的。



话说计划经济时期,杨老爷子作为常务副县长,又是“南下干部”,不仅享受单家独院的特别待遇,还掌握着全县绝大部分行政和经济资源。五个子女成家后各自单位也都享受了福利分房的优厚待遇。计划经济后期,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物质成果的不断显现,许多需要凭票供应的物质开始在体制外流动起来,特别是木料、钢材一类国家战略储备物质也开始争脱管制的枷锁,逐步走向双轨。土地所有权问题也有所突破,在国家所有与集体所有的缝隙中,萌生了个人所有的资本嫩芽。



在这一背景下,催生了一个既不姓“社”,也不姓“资”的怪胎——“私房潮”,即在城乡结合部,非农人口挤占挪用农业人口的土地资源私建住房的一股潮流。没有掌握物质资源的城镇户口人员尚可把国家的紧俏物质搞到手,把受宪法严格约束的土地搞到手,手握全县经济、行政大权的杨老爷子在这一汹涌浪潮的冲击下,自然是顺手牵羊,“晚节不保”。



他一边享受政府分房的福利,一边享受南下干部的优待,也随大流参与了普通非农户口人的“建房热”。



地皮,不用签任何合同,也不用出任何租金,政府划拔的自家小院就是建私房的理想场所。建材等物质层面的准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杨老县长有没有想法。只要他有想法,设计部门,建设部门、物质部门、管理部门一众“国家队”都会蜂捅而至,组团上门服务。



改革开放开了“房”。修建私房,对于体制内依然享受着福利分房的群体来说,并非是迫在眉睫的问题。对于大杨家,这就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新建的房“谁来住”的问题。老大在常德,国营企业中管,没有必要住在汉寿,自然不需要分房。老二住在老爷子的“政府宿舍”,水电都有后勤专管,免费使用,也不必回家分房。老三家的姑爷掌管政府重要部门,直视这私房为“小杂屋”,当然也不会回来分房。老四和老五虽没有表态,但”沉默即同意”。先别管他谁住的问题,建起来再说。



老杨家建房虽然国家队、集体队等建设队伍在后面排着,但为掩人耳目,还是要自己出一部分钱的。



四哥和五妹愿出这个钱,年轻人,弄潮儿,目光长远些,不象大哥大姐们只见眼前的利益。所以,门前这栋小楼就分予了他们二人。



(姐姐打电话催妹妹要拆的屋就是这栋小楼。他们要拆了重新盖一座高楼。)



随着“政协副**黄再生动用防汛器材修建私房”的电视新闻不断发酵,清理整顿违规建私房的整风运动在全县铺展开来,“建房热”逐渐冷却。此次清理整顿的重点是党政机关,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建房问题。清理的程序是先个人申报,是否挪用公款?是否动用防汛物质?是否动用国家计划内物质?再由清理小组逐项核实。触犯刑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侵占国家资产情节较轻者,按市场价格补齐差价后登记发证,使其合法化。很显然,杨家小楼的情况属于后者,杨老解放前就参加革命,家乡解放后,随军南下接管解放区新政府工作,受党的教育醺淘和培养几十年,不可能做出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的事,违规建房也是一时受了蒙蔽。退赔计划内差价理所当然。就这样四哥五妹补交了全部差价后作了私有财产登记,补发了房产证。



改革开房的浪潮,很快冲开了福利分房、特许建房的蕃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凡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福利分房、政府特批优待房,一律折旧后由住房人出资购买,并登记发证。



杨金枝作为政府官员夫人,敏锐地嗅到了未来经济大潮将席卷房地产行业的势头。她向老爷子提出了老宅子的瓜分要求。遭到老头子的断然拒绝。



“这里的房子没你的份!”老头子没有好脸色。



“怎么就没有我的份?难道我不是你亲生女儿?”



“当初叫你们报名时,你们不愿参与,后面退赔,也不是你们出的钱。你们这么宽裕,要这‘杂屋’干什么?”



“前面的楼房我不要,后面的矮杂屋我也有份。”原来,杨金枝看重的并非这栋小楼,而是这个院子,矮屋的后面还一块菜园子,不,应该说是一块看得见的正在发光的金子。



“这个矮屋是你二哥的,没你的份。”老头子毫不留情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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