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低下头,长发垂下来,遮住了她的表情。过了许久,她从包里拿出一个浅粉色的信封,轻轻放在林阳的枕头边,信封上还残留着淡淡的香水味,和三年前苏婉清离开时,身上的味道一模一样。
“她让我把这个带给你。“她的声音带着一丝哽咽,“你……要看吗?“
“烧了吧。“
林阳的声音很轻,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决绝。他闭上眼,睫毛在灯光下投出细碎的阴影,像两扇紧闭的门,将所有的情绪都关在里面——他不想看,不想知道苏婉清写了什么,不想再被过去的回忆纠缠,他早已没有资格,再拥有任何与她相关的东西。
丹丹没有再劝,只是默默收起信封,继续给他擦洗、翻身、换药。她的动作熟练而轻柔,每一个步骤都重复了上千次,早已刻进了骨子里。她给林阳喂的是流食,用针管缓缓打进胃管里,温热的液体混着蛋白粉和碾碎的药片,是他活下去唯一的依靠。
“林叔叔昨天来过了。“丹丹收拾东西时,轻声说道,“你睡着了,我没叫醒你。他看起来很累,眼睛里全是红血丝,却笑得很开心,说他找到新工作了,在码头搬货,一天能挣四百块,够给你买两盒进口药了。“
林阳的眼皮动了动,心脏又是一阵抽痛。
林建国。曾经的旺洲市首富,林氏集团的董事长,上过福布斯榜单的男人,如今却要靠卖力气谋生,凌晨扫大街,白天搬货,晚上看仓库,一天打三份工,只为给他凑医药费。他卖掉了所有的房产、股票、收藏,卖掉了曾经引以为傲的一切,只为留住他这半条命。
还有母亲张美玲,在他瘫痪的第一年,每天以泪洗面;第二年,渐渐沉默寡言;第三年,毅然改嫁。她离开时,偷偷转来的钱,是她变卖了唯一的嫁妆——一套传家的翡翠首饰。
还有丹丹,放弃了去京城读名校的机会,留在本地的医学院,一边上课,一边兼职,一边无微不至地照顾他,把最美好的青春,都耗在了他的身上。
他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在吸这些人的血,都是在拖累他们。
“丹丹。“林阳突然开口,声音嘶哑得像破旧的风箱,每一个字都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你走吧。“
丹丹叠毛巾的手猛地停住,动作僵在原地。
“我说,你走吧。“林阳睁开眼,那双曾经清澈明亮的眼睛,如今像两口枯井,没有一丝波澜,“别来了,别管我,去找你自己的生活,去找属于你的未来,别再被我拖累了。“
“林阳。“
丹丹打断他,声音很轻,却带着一种奇异的坚定,像是淬了冰,又像是燃着火。她俯下身,双手撑在床沿,脸离他很近,近到他能看清她瞳孔里自己的倒影——苍白、消瘦、干瘪,像一具裹着人皮的骷髅,丑陋又可悲。
“你听着。“她的声音微微颤抖,却异常清晰,“我陈丹这辈子,没求过任何人、任何事。但我现在求你,求你别再说这种话。你可以自暴自弃,可以恨全世界,可以每天都想着怎么死——但你没有权利,替我决定我要不要留下。“
她的眼眶红了,泪水在里面打转,却倔强地没有掉下来。
“我留下,不是因为可怜你,不是因为习惯,更不是因为责任。“她深吸一口气,声音带着一丝哽咽,却无比坚定,“是因为我喜欢你。从十五岁那年,你在巷子里帮我赶走那群混混,把我护在身后开始,我就喜欢你了。六年了,林阳,我喜欢了你六年,我不打算在第七年,放弃你。“
林阳彻底僵住了,瞳孔猛地收缩,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女孩——这个从小跟在他身后,甜甜喊他“林阳哥哥”、连大声说话都会脸红的小丫头,竟然说出了“喜欢”两个字。她变了,长高了,褪去了稚气,眼角爬着细纹,手上磨出薄茧,那是被生活和牵挂硬生生磨出来的痕迹;可她又没变,那双眼睛里的真诚,那份不计回报的执着,还有看向他时,眼底藏不住的温柔,和小时候一模一样。他忽然想起年少时,巷口的梧桐树下,他总笑她下巴上的小痣是“贪吃痣”,她会红着脸追着他打,笑声清脆得能撞碎阳光,传遍整条巷子。
可现在,他连抬手,摸一摸那颗小痣的力气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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