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凡皱了皱眉头。
这地方......
他慢慢走近。
绕过医院大楼,他看见了后面的停车场。
然后他停住了脚步。
密密麻麻。
整个停车场,铺满了裹尸袋。
黑色的,白色的,堆成小山。
有些袋子破了,露出里面青紫的手臂或脚。
空气里弥漫着腐臭和消毒水混合的味道,熏得人眼睛疼。
吴凡站在原地,盯着那些裹尸袋看了很久。
三十年前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
那部剧。
第一集。
那个从昏迷中醒来的警察。
那个骑着马走进亚特兰大的男人。
那个叫瑞克·格莱姆斯的家伙。
金县。
医院。
裹尸袋。
这他妈是瑞克苏醒的地方。
而摩根——
吴凡猛地回头,看向那条街道的方向。
摩根·琼斯。
《行尸走肉》里那个重要的角色。
那个救了瑞克一命,后来又差点杀了瑞克的人。
那个失去儿子后彻底疯狂,最后又找回理智的战士。
他刚才亲手干掉了摩根的妻子。
而瑞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