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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44章 元宵相会
盛世之象。



一边耳朵接收喧嚣,一边耳朵沉淀安静,就好像一半的自己在俗世红尘中打滚,一半的自己冷静又理智的看着另一半。



精神上隐约有被撕裂的痛,这种痛藏在触摸不到的地方,只是用无处不在的方式提醒着他,很疼。



而这样的疼,他已经承受了九年。



林栖鹤空置的右手似是无意中将左手的衣袖往上提了提,大拇指用力往下按,用一种疼痛去抵御另一种疼痛,这是他用几年时间总结出来的办法。



“你手怎么了?”



林栖鹤手上动作一松,转头一看,兰烬不知道什么时候放下了帘子,眼神落在他的手腕上。



“无事,有点痒。”



骗鬼!



兰烬挪开视线,她分明看到他手腕上有点红,像是流血了。



不过既然林栖鹤不想说,那她也就不多问,就像她也不喜欢别人对着她不停追问一样,与她无关的事,她也不是非要弄得那么清楚明白不可。



林栖鹤若无其事的转开话题:“马车已经走不动了,不如我们下去?”



这也是兰烬想说的,点点头要起身,就见林栖鹤大步流星走在了她前边,待她从马车里出来时,他已经举高手臂在下边等着了。



往左右一瞧,见许多年轻男女都这般,兰烬也就随波逐流了,握住林栖鹤的手下了马车。



彭踪上前两步递上帷帽,林栖鹤接过来解释道:“认识我的人多,也有许多人一直想见你,你要是觉得不舒服就戴上,若觉得无妨,就不戴。”



兰烬接过来戴上,有得选择,她为什么要给别人对她评头论足的机会。



只往前走了一小段路,兰烬就对林栖鹤那句‘认识我的人多’有了清晰的认知,何止是多啊,是太多了,几乎每个人都在看他,就算没看的,被身边的人提醒后,脸扭到了后背也要看。



不过也是,有权有势,还年轻,还长得好,放在哪朝哪代都是香饽饽。



好在她戴着帷帽,不然就要连她一起被围观了。



见林大人无所谓一般自在,兰烬凑近打趣:“听松哥哥,你理解卫玠了吗?”



林栖鹤感觉脖子上刚刚被她的气息喷到的地方有些痒,用手背轻轻蹭了蹭,同样凑近了回话:“这点人,看不死我。”



兰烬笑得帷帽都晃了晃,落在外人眼里,两人你来我往的举动尽显亲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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