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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7章 魔改!手搓膛线的暴力美学
触,才能保证弹道的绝对一致。



这在后世叫“浮置枪管”。



但在1940年的太行山,这叫神技。



“丫头……你从哪学的这一手?”



老李头的语气软了下来,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沈清头也没抬,只是吹掉了木屑。



“梦里学的。”



三个小时后,枪身的主体改装完毕。



接下来是瞄准镜。



原来的光学瞄准镜已经碎成了渣。



沈清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缴获的日军炮队镜。



那是炮兵用来观测远距离目标的大家伙,镜片通透度极高。



“把这个目镜切下来。”



沈清指着炮队镜的一端。



“李师傅,还得麻烦你用锡焊,把它固定在枪机上方。”



老李头看着那个大家伙,有些发懵。



“这……这口径也不对啊,装上去能看清吗?”



“能。”



沈清递给他一把焊枪,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块废铁皮。



“再做一个遮光罩,我要把倍率强行拉到八倍。”



修械所的灯亮了一整夜。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一把怪模怪样的“混血”步枪终于诞生了。



枪托变得异常粗大,因为沈清在里面灌注了铅块。



整枪重量超过了十斤。



虽然笨重,但增加的重量能极大抵消后坐力,让枪身稳如泰山。



瞄准镜像是强行嫁接上去的怪物,用铁皮和螺丝固定得死死的,显得狰狞而粗犷。



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子弹。



沈清挑了十发成色最好的尖头弹。



拔出弹头,倒出火药。



用天平一点点称量,精确到毫克。



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然后,她拿起那把什锦锉。



开始打磨弹头。



把原本圆钝的被甲弹头,磨得更加尖锐,更加修长。



这能减少空气阻力,提高存速,让子弹飞得更远。



“好了。”



沈清吹掉弹头上的铜屑,把这一发特制的“比赛级”子弹压入弹仓。



“试试。”



她提着那把沉重的步枪,走到了修械所后面的靶场。



晨雾弥漫。



陆锋和几个营长闻讯赶来,一个个顶着黑眼圈,显然也是一夜没睡。



靶子设在五百米外。



那是一个挂在树杈上的日军钢盔。



在晨雾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小黄点。



沈清没有用沙袋。



她直接趴在满是露水的草地上,用肩膀死死抵住灌了铅的枪托。



深吸一口气。



肺部的浊气缓缓排出。



瞄准镜里,那个钢盔清晰可见,连上面的划痕都一清二楚。



自制的十字分划板,稳稳地套住了目标。



“砰!”



一声沉闷而厚重的巨响。



这把枪的声音,比普通的步枪要大得多,震得人耳膜生疼。



枪口喷出一团巨大的火焰,吹散了前方的晨雾。



巨大的后坐力像是一头蛮牛,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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