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才能保证弹道的绝对一致。
这在后世叫“浮置枪管”。
但在1940年的太行山,这叫神技。
“丫头……你从哪学的这一手?”
老李头的语气软了下来,甚至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沈清头也没抬,只是吹掉了木屑。
“梦里学的。”
三个小时后,枪身的主体改装完毕。
接下来是瞄准镜。
原来的光学瞄准镜已经碎成了渣。
沈清从背包里掏出一个缴获的日军炮队镜。
那是炮兵用来观测远距离目标的大家伙,镜片通透度极高。
“把这个目镜切下来。”
沈清指着炮队镜的一端。
“李师傅,还得麻烦你用锡焊,把它固定在枪机上方。”
老李头看着那个大家伙,有些发懵。
“这……这口径也不对啊,装上去能看清吗?”
“能。”
沈清递给他一把焊枪,又指了指旁边的一块废铁皮。
“再做一个遮光罩,我要把倍率强行拉到八倍。”
修械所的灯亮了一整夜。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一把怪模怪样的“混血”步枪终于诞生了。
枪托变得异常粗大,因为沈清在里面灌注了铅块。
整枪重量超过了十斤。
虽然笨重,但增加的重量能极大抵消后坐力,让枪身稳如泰山。
瞄准镜像是强行嫁接上去的怪物,用铁皮和螺丝固定得死死的,显得狰狞而粗犷。
但这还不是最关键的。
最关键的是子弹。
沈清挑了十发成色最好的尖头弹。
拔出弹头,倒出火药。
用天平一点点称量,精确到毫克。
多一分嫌多,少一分嫌少。
然后,她拿起那把什锦锉。
开始打磨弹头。
把原本圆钝的被甲弹头,磨得更加尖锐,更加修长。
这能减少空气阻力,提高存速,让子弹飞得更远。
“好了。”
沈清吹掉弹头上的铜屑,把这一发特制的“比赛级”子弹压入弹仓。
“试试。”
她提着那把沉重的步枪,走到了修械所后面的靶场。
晨雾弥漫。
陆锋和几个营长闻讯赶来,一个个顶着黑眼圈,显然也是一夜没睡。
靶子设在五百米外。
那是一个挂在树杈上的日军钢盔。
在晨雾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小黄点。
沈清没有用沙袋。
她直接趴在满是露水的草地上,用肩膀死死抵住灌了铅的枪托。
深吸一口气。
肺部的浊气缓缓排出。
瞄准镜里,那个钢盔清晰可见,连上面的划痕都一清二楚。
自制的十字分划板,稳稳地套住了目标。
“砰!”
一声沉闷而厚重的巨响。
这把枪的声音,比普通的步枪要大得多,震得人耳膜生疼。
枪口喷出一团巨大的火焰,吹散了前方的晨雾。
巨大的后坐力像是一头蛮牛,狠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