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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章 那就结婚吧
九月的江城,暑气未消。



我站在民政局门口,盯着手机上的电子请柬,指尖冰凉。



照片的伴郎团里,有一张我死都不会认错的脸——周彦川。那个在三年前庭审现场,隔着被告席的玻璃,对我露出怜悯微笑的男人。



他害死了我爸,现在堂而皇之地站在我表姐的婚礼伴郎团里,接受所有人的祝福。



而我,连一张请柬都不配收到。



要不是表姐“不小心”把电子请柬发错到家族群,我甚至不知道,江家还有人记得我这个扫把星。



“江小姐。”



一道清冽的男声打断我的思绪。



我抬起头。



男人逆着光站在三步开外。白衬衫,黑西裤,领口解开两颗扣子,露出清瘦的锁骨线条。五官冷白精致,眉眼间隐隐有几分熟悉,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陆辞。”他朝我微微颔首,“让你久等了。”



声音低沉,像大提琴的尾音,在心口轻轻一挠。



我收起手机,迅速把这个声音带来的怪异悸动压下去。



“刚到。东西带了吗?”



他扬了扬手里的文件袋。



透明塑料膜下,户口本、身份证、婚前协议,整整齐齐。



很好。一个干净、听话、急需结婚证应付家里的穷学生,正是我需要的那种闪婚对象。



“走吧。”



我转身往民政局大门走,听见身后传来一声极轻的笑。



“不看看协议?”



“车上再看。”



迈巴赫的后排宽敞得过分。



我看着窗外倒退的行道树,指尖无意识地摩挲着协议边角。这车是租的吧?为了撑场面?一个在孤儿院长大的法学院学生,哪来的钱租迈巴赫?



算了,不重要。



我翻开协议。



条款清晰到近乎刻薄。财产独立,互不干涉私生活,婚姻存续期间——等等。



第十三条。



“婚姻存续期间,除法律允许的必要场合外,禁止与异性有任何亲密接触。”



什么叫“除法律允许的必要场合”?律师拟的条款就是不一样,连控制欲都控制得这么严谨。



“这条什么意思?”我指着第十三条。



他偏过头,视线从我的指尖移到我的脸上。



四目相对的瞬间,那种诡异的熟悉感又涌上来。



“字面意思。”他说,语气平淡得像在陈述法条。



“我连跟男同学搭个肩都不行?”



“不行。”



“毕业照呢?全班合影那种?”



“不行。”



“你是不是有点——”我斟酌措辞,“管太多?”



他沉默了一秒。



然后,他笑了。



不是那种客套的、疏离的笑,而是眼角微微弯起,像是在回味一个只有自己知道的笑话。



“江小姐,”他说,“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行吧。”



我继续往后翻。



第二十七条。



“公共场合需维持恩爱夫妻形象,以免被识破。”



第三十四条。



“若一方违反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



“陆辞。”我把协议拍在座椅上,“这哪是结婚协议,这是卖身契吧?”



“不想签?”他偏头看我,眼底闪过一丝极淡的情绪,快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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