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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往山里去,近处的坡地早就光秃秃的,能入口的野菜野果,早被搜刮得干干净净。
何雨水带着弟弟妹妹在林子外缘玩,大哥独自背着那杆长家伙,身影没入更深处的苍绿。
等他回来时,肩上总不空着:有时是灰扑扑的野兔,长耳朵软软垂着;有时是羽毛斑斓的雉鸡;有一回,竟拖回半扇沉甸甸的野猪肉。
他们来去坐着车,又有那杆枪醒目地横着,一路上倒也清净,没人上前拦问。
下河就更简单了。
大哥卷起裤腿径直走进水里,河水没过他的膝盖。
他在里头摸索一阵,再起身时,手里便攥着用草绳穿起的鱼,鳞片在日光下闪着湿漉漉的银光。
等他们离开那片河滩,总会有人急急地拿着网具赶来,在方才的水域里反复打捞。
网里或许能兜住几尾小鱼小虾,但像大哥拎起来那样肥硕的,却是再也见不着了。
回到院里,前院几家门窗后头,目光便密密地贴过来。
阎家那位精打细算的当家人也凑过来打听地方,大哥说了个地名,对方听了,脸上那点热切立刻凉了下去——得坐一个多钟头的车,还得走好长一段土路。
车票钱,他舍不得。
开学后,何雨水才尝到真正的滋味。
学校在八间房,路远,必须住校。
伙食自然比不上家里,尽管母亲每周都用猪油细细炒上一罐咸菜让她带上,可一罐子咸菜,哪里经得住一个宿舍分着吃?起初她还躲着人自己吃,日子久了,脸皮便撑不住了。
咸菜见底的速度,总比日历翻得快。
这学校还讲究“半工半读”,书本之外,车床、钳台便是另一处课堂,手上难免沾上黑乎乎的机油。
母亲倒觉得这样挺好,说能磨磨她的性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