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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章 法院院长是我姑父
陆明盯着手机屏幕上那行字看了五秒钟。



抵押权人:奎盛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他把手机还给沈璃,走回办公桌后面坐下,拿起桌上凉透了的茶杯,喝了一口。



茶已经苦得发涩。



沈璃站在原地没动,等着他的反应。



陆鸢从隔壁财务室探出半个身子,显然也看到了方瑜的消息。



"哥,这是什么意思?王大发把万家福抵押给胡奎了?"



陆明没回答。



他拿起手机,拨了方瑜的电话。



响了两声就接了。



"方律师,抵押登记的事,你查清楚了?"



方瑜的声音很稳:"查了。这笔抵押是两年前做的,登记金额三百万。当时万家福要翻新三楼的餐饮区,王大发资金周转不开,从胡奎那里借了三百万,拿商场的土地使用权做了抵押担保。"



"借款还清了没有?"



"这就是问题所在。"



方瑜顿了一下,"我下午去了一趟房管局,调了抵押登记档案,档案显示,这笔借款的还款期限是去年六月。也就是说,如果王大发已经还清了,他应该在去年六月之后就去办注销手续,但他没有。"



"是没还钱,还是还了钱没注销?"



"我打了王大发的电话,他说这笔钱早就还清了,但胡奎一直拖着不配合注销。注销抵押登记需要双方共同到场签字,抵押权人不到场,单方面注销不了。"



陆明捻着手指,放在鼻尖。



明白了。



这笔抵押,就是胡奎埋的一颗钉子。



三百万的借款也许确实还清了,但只要他不去签字注销,这颗钉子就一直钉在万家福的地皮上。



过不了户,陆明的一千万首付款等于打了水漂。



昨天来送茅台送螃蟹,满脸堆笑称兄道弟,嘴上说着"五折供货"。



转头就在过户环节上卡你脖子。



先给甜枣,再亮刀子。



好手段。



"方律师,法律上有没有办法强制注销?"



"有,但流程很长。"



方瑜说得很干脆,"如果王大发能提供完整的还款凭证,证明债务已清偿,可以向法院申请确认抵押权消灭,然后凭法院判决书去房管局单方面办理注销。但从起诉到拿判决,走普通程序至少三个月。走简易程序快一点,一个半月。"



等不起。



"方律师,还有没有更快的路子?"



“有,带押过户。”



“什么意思?”陆明不解。



“民法典最新规定,房子带着抵押也能直接过户,最初是方便民用住宅流通设定的,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也有用于商业地产的案例,但是……”



“但是什么?”陆明问道。



“即使过户后,这个抵押权依然存在。”



“还有没有别的路子?”



电话那头方瑜的声音微微压低了一些:"还有一种方式,如果王大发的还款凭证没有瑕疵,我可以先申请诉前保全,冻结胡奎在这笔抵押登记上的权利,同时申请速裁程序。"



"最快多久?"



"如果法院那边配合……七个工作日。"



"那就走这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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