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下等了你三年
从附中回来的那天晚上,邱莹莹做了一个决定。
她要开始写日记。
这个决定来得莫名其妙,甚至有些不合时宜。她从小到大写过的日记本不少于十本,每一本都只写了前面几页就放弃了。最长的一次坚持了十一天,最后因为某天实在太累忘了写,第二天就再也没有翻开过。她不是那种有毅力的人,琴练到手指发酸就会停下来玩手机,乐理学不懂就会趴在桌上发呆,答应赵小棠一起去跑步跑了三天就因为“今天天气不好”而放弃了。
但她想为李浚荣坚持一次。
不是为别的,是为他。
她从抽屉最深处翻出一个淡粉色的笔记本,是她高三毕业那年买的,想着“大学一定要开始写日记”,然后写了一周就忘了。笔记本的第一页写着日期和一句话——“今天开学了,有点紧张,希望大学生活一切顺利。”字迹工工整整的,每一个字都像是用尺子量过大小,一看就是刚开始写日记的时候那股新鲜劲儿还没过去。第二页写着“今天认识了林舒窈和赵小棠,她们人很好,但我总觉得赵小棠会欺负我。”字迹已经稍微潦草了一点,但还算能看。第三页到第七页写了一些零零碎碎的事情,然后就没有然后了。从第八页开始全是空白,白得像冬天的雪地,等着什么人踩上去留下脚印。
她翻到第八页,在最上面写了一行字:“今天,我和李浚荣回了附中。”
然后她停下来,咬着笔帽,不知道该写什么了。她的脑子里有太多的东西——大礼堂的暗红色幕布,琴房的立式钢琴,他那双在三年前的角落里就已经开始注视着她的深黑色眼睛。所有的画面挤在一起,像一锅煮糊了的粥,她不知道该先捞起哪一颗米粒。
算了,想到什么写什么吧。
“他带我去了三年前那间琴房。315。门上贴的号码牌边角翘起来了,露出下面发黄的胶痕。琴凳的皮面破了一个洞,里面的海绵还是黄色的,和三年前一模一样。”
“我记得,那间琴房的窗户朝南,下午的时候会有阳光照进来,落在钢琴的右侧。我每次练琴都喜欢坐在那个阳光正好能照到琴键的位置,像是给自己占了一个专属的小天地。我以前从没注意过那间琴房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它对他来说很重要——很重要,重要到他一关注就是三年。”
“他蹲在我面前,给了我一颗草莓糖。那个动作和三年前一模一样。我真的很想知道,他是不是练习过?是不是在来之前就想好了要把糖放在我的左手心而不是右手心?是不是在口袋里准备了不止一颗糖,怕自己太紧张把糖弄掉了?”
“也许他真的练习过。在他想象过的一千多个版本里,每一个版本都有这一幕——他蹲下来,给我糖,说‘吃颗糖,甜一下’。他一定在心里排练了很多很多次,多到可以精准地复刻三年前的每一个细节。”
“他记得我嚼了七下才咽下去。三年前的事情,他记得。嚼糖的次数,他记得。眼泪先从哪只眼睛掉下来,他记得。他说这些话的时候语气太平静了,平静到我差点以为他在背课文。但我后来想,也许只有把一件事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想过很多很多遍,再说出来的时候才能那么平静。”
她写到这里的时候,笔尖停了一下。笔记本上那一行行歪歪扭扭的字迹是她自己的,每一个字都带着她手指的温度。她看着那些字,忽然觉得自己像一个考古学家,正在挖掘一座埋藏了三年的宝藏——那些细节被时光的尘土覆盖了,但他把它们一件一件地挖出来,擦干净,摆在她面前。
“他说,我不会再在台下等你了,我会在你身边。”
“我问他保证吗?他说保证。”
“我相信他。”
“不是因为他说得很好听,而是因为在这之前,他已经用三年证明了。”
写到最后一行的时候,她的字迹已经歪歪扭扭得像蚂蚁爬过的痕迹,但她的嘴角是翘着的。她把笔记本合上,放在枕头底下,和手机、充电宝、一包纸巾挤在一起。枕头鼓起来一小块,她躺下去的时候觉得有点硌,但没有把它拿出来。那种感觉很奇怪——硬硬的,小小的,压在枕头底下,像一颗藏在棉絮里的种子。也许有一天它会开花,也许不会,但它在那里,这就够了。
第二天早上,赵小棠从上铺爬下来的时候,看到邱莹莹正趴在被窝里写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