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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章 漫威世界
一九四三年,十二月,M国,纽约布鲁克林。



林默裹着一件半旧的灰色呢子大衣,缩在布鲁克林区一间廉价公寓的窗户后面,手指夹着根快要烧到过滤嘴的骆驼烟。



窗户开着一条缝,冷风嗖嗖地往里灌,但他不在乎。他的眼睛死死盯着街对角那栋褐色砖楼——布鲁克林招待所,一个不起眼的中档旅馆。



“妈的,真他妈冷。”林默吸了口烟,把烟屁股弹出窗外,搓了搓手。



他今年二十岁,龙国沪市人,十二岁之前是个孤儿,后来被国家的人带走,训练了八年。射击、格斗、密写、电台、爆破,什么都学。



三个月前,他接到任务,用一个新的身份前往M国纽约。



任务很简单:收集情报,观察M国动向,尤其是跟战争相关的技术和人物。



但林默知道,这事儿从一开始就简单不了。



因为他看见霍华德·斯塔克了。



就在他抵达纽约的第三天,就在电视新闻屏幕上,看见那个留着精致小胡子,一脸玩世不恭的男人正在接受采访,旁边是他新发明的玩意儿,一个会悬浮的汽车轮毂。



林默当时就愣在那儿,手里的热狗差点掉地上。



霍华德·斯塔克。



斯塔克工业的创始人,M国顶尖的武器发明家,也是漫威世界里,钢铁侠他爹。



“操。”林默当时就骂了一句。



他上辈子是个漫威迷,漫画、电影、同人,刷了不知道多少遍。他太清楚了,霍华德·斯塔克站在那儿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这不是他以为的那个一九四三年。



意味着这个世界有超级士兵,有宇宙魔方,有九头蛇,有将来会穿着铁壳满天飞的托尼·斯塔克,有从冰窟里挖出来的M国队长,有神,有怪物,有外星人。



也意味着,他林默,一个龙国特工,带着前世全部的记忆,掉进了这个特么的全是妖魔鬼怪的大染缸里。



震惊了三天,骂了三天娘,林默很快冷静下来。



慌个屁。既然来了,就得干点啥。前世他是个普通打工仔,这辈子国家养了他八年,教了他一身本事,给了他一个明确的目标。



他没什么拯救世界的中二理想,但他知道自己该干嘛。龙国培养他,他就得为龙国做事。这世界再魔幻,道理也一样。



他开始利用特工的身份,小心翼翼地接触情报网,暗中关注那些他知道的“关键点”。



然后,他就盯上了布鲁克林招待所。



因为根据他这几个月从各种渠道,军工厂的招工信息和报纸角落的征兵新闻,甚至是从他那个在陆军后勤部当文员的情人嘴里套出来的话,综合分析出一个结论。



一个叫史蒂夫·罗杰斯的小个子,来自布鲁克林,体弱多病,征兵体检被拒了四次,但就是不死心。



而霍华德·斯塔克最近频繁进出布鲁克林区,跟军方的人秘密见面。



再往前推,亚伯拉罕·厄斯金博士,一个D国来的流亡科学家,已经加入了M国的“超级士兵”计划。



时间线对上了,“超级士兵血清”,“M国队长”,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把烟盒里最后一根烟抽出来,在手指间转了转,没点。



他盯着那栋招待所,脑子里飞快地过着电影里的画面。他记得,史蒂夫就是在布鲁克林,在这个破地方,被菲利普斯上校和卡特特工找上门,然后被带去参加那个改变他一生的试验。



试验地点应该在纽约,一个秘密实验室。注射完血清后,会发生什么?



刺杀。



一个混在观众里的九头蛇特工,会在注射完成后引爆炸弹,然后趁乱抢走最后一瓶血清。史蒂夫会追上去,一路追到河边,最后那个九头蛇特工开着潜艇逃跑,被史蒂夫抓回后血清被毁掉。



电影里是这么演的。



林默眯起眼睛,如果他能比史蒂夫更快一步,在那个码头,在那个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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