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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8章 工作日常
林默在后勤部上班半个月了,每天早上七点半起床,洗漱完穿衣服,艾米丽还在床上躺着。



她上班比林默晚,能多睡一个小时。林默出门前会在她脸上亲一下,她迷迷糊糊哼一声,翻个身接着睡。



从公寓到后勤部走路二十分钟。林默每天走着去,路上在街角的小店买份报纸,边看边走。天气冷,他裹紧大衣,走得快一点。



八点整,准时到一楼大厅找约翰逊中士报到。约翰逊中士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兵,在军队干了快二十年,右腿受过伤,走路有点跛。



他管着后勤部二十多个临时工,每天分配任务。林默来的第一天,他看了林默一眼,什么也没问,直接让他去搬货。



“新来的,跟着杰克逊,他让你干什么你就干什么。”



杰克逊是个黑人,三十来岁,力气大,话少。林默跟着他搬了三天货,从仓库搬到卡车,从卡车搬到仓库,来回倒腾。累倒是不累,就是无聊。



三天后,约翰逊中士把他叫过去。



“你会写字?”



林默愣了一下:“会。”



“会认字?”



“会。”



约翰逊点点头,递给他一张单子:“以后你跟着送文件。每天把这些送到各个办公室,别送错了。”



林默接过单子看了看,上面列着十几个部门的名字和位置。



从那以后,林默的工作就变成了跑腿。每天早上先到文书室领一堆文件,然后按照单子上的顺序,一个办公室一个办公室送。



有的办公室在一楼,有的在二楼三楼,有的在旁边另一栋楼。他每天楼上楼下跑几十趟,腿都跑细了。



但比搬货强。搬货累,跑腿只是走路,而且能到处转,能看见不少人。



后勤部是个大部门,管着布鲁克林区所有陆军单位的物资供应。吃的、穿的、用的、武器弹药,什么都管。



林默每天送文件,慢慢摸清了这栋楼的格局,也认识了几个熟面孔。



文书室的玛丽是个胖胖的中年女人,戴眼镜,说话慢吞吞的,每次给林默文件都要叮嘱几句“别弄丢了”“别送错了”。



二楼军需科有个叫汤普森的少尉,年轻,爱吹牛,每次林默去送文件他都要拉着聊几句,说他认识哪个将军,见过哪个明星。



三楼人事科有几个女文员,看见林默就笑,问他从哪来的,有没有女朋友。林默说有了,她们就笑着问他介不介意再多一个女友。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林默每天按时上班,按时下班,回到艾米丽家吃饭睡觉打友谊赛。



周末休息,两人有时出门逛逛,有时在家窝着。艾米丽问他工作累不累,林默说不累。艾米丽就笑,说那就好。



林默没告诉她,他其实挺喜欢这工作。不是喜欢干活,是喜欢能光明正大在军方机构里走动。



送文件的时候,他能看见很多不该看的东西。哪个部门在忙什么,哪个办公室来了新人,哪些文件是加急的,哪些是保密的。



他不用刻意打听,光是每天路过,就能收集不少信息。当然,他什么也没干。上级没指示,他就老老实实上班,老老实实下班,不惹事,不打听,不让人注意。



第十天的时候,他看见一个人。那天他送文件到三楼,走廊里迎面走来一个穿军装的女人。



红头发,深色套装,腰板挺直,走得很快。两人擦肩而过,林默脚步顿了一下。



佩姬·卡特。



他认得那张脸。布鲁克林招待所门口,他亲眼看见她从车上下来,接走了史蒂夫·罗杰斯。



林默没回头,继续往前走。他把文件送到人事科,然后下楼,回到一楼大厅。



卡特来后勤部干什么?他不知道。也许是来办事,也许是来找人。但他知道一件事:这个女人不简单,以后会很重要。



他没跟任何人说,第十五天的早上,林默照常上班。



八点整,他到一楼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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