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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9章 暗中的考验(上)
林默的眼神瞬间凝固了。



清单上的第一行赫然写着:



“白丝帛,二十匹。全羊,五头。沉香,五十斤。”



错了。



全错了!



按照大明祖制,秋分祭月,白丝帛应为十二匹,全羊三头,沉香三十斤!



这份清单上的数量,整整比规制多出了将近一倍!



这是在开什么国际玩笑?



林默只觉得一股寒气从脚底板直冲天灵盖。



这么离谱的错误,别说是太常寺卿,就是一个刚入职两个月的赞礼郎,只要脑子没进水,一眼就能看出来!



礼部那边是集体喝了假酒吗?



怎么可能拟出这种荒唐的单子?



失误了?



不对,这不是失误。



绝对不是失误。



在洪武朝的官僚体系里,祭祀物资虚报一倍,这不叫失误,这叫贪墨,叫欺君,叫满门抄斩!



如果这是一场针对太常寺的陷阱呢?



如果他林默拿着笔,在这份单子上画了押,那就等于他默认了这个数量。



等到秋分那天,物资一拉出来。



御史言官参上一本。



贪墨祭祀物资的黑锅,就会死死地扣在他这个核对账目的九品赞礼郎头上。



到时候,他不仅要被剥皮实草,连带着他在江南老家那不知身份的九族,都得在黄泉路上排队。



“不能签,打死都不能签。”



林默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那如果他直接拿起笔,把单子上的数量划掉,改成正确的规制呢?



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就被林默毫不犹豫地掐灭了。



篡改上级下发的公文,越权擅专!



他一个九品芝麻官,有什么资格去改上级拟定的单子?



他这么一改,就等于是当众打礼部和太常寺卿的脸,说他们连个数字都搞不清楚。



这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



不签字是失职,签字是贪墨,改单子是越权。



咋搞!



思考了片刻,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清明。



《洪武苟命铁律》第十一条:能做事比不犯错更重要。不犯错是前提,能做事是护身符。



第五条:永远只做分内之事,多一分都不做。



什么是分内之事?



核对账目,发现问题,然后上报。



这就是一个底层官员唯一且绝对正确的生存法则!



林默没有任何犹豫,从旁边的笔筒里抽出一支秃了毛的毛笔。



他没有在那份单子上留下任何墨迹。



而是取过一张空白的草纸,端端正正地写下了一份卑微的签呈。



“下官林默,叩禀大人。”



“下官核对秋分祭月物资,发现单上所列丝帛、牲牢等物,似与《大明集礼》所载旧制有异。”



“下官才疏学浅,不敢妄自揣测,更不敢擅专更改。



惟恐贻误大典,特将原单呈回。



恳请大人明察定夺。”



写完最后四个字,林默放下笔。



不推诿,不掩盖,不自作聪明。



这锅我不背,这风头我也不出,球我原封不动地踢回去。



林默拿起那张签呈,连同那份催命的清单,快步走出了甲字库。



半个时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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