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停在官邸门口。李宇轩整了整军装,把墨镜摘下来塞进口袋,从戴笠手里接过鸭子。“你在外面等着。”戴笠点了点头。
大队长的书房在二楼。李宇轩进去的时候,大队长正坐在办公桌后面看文件,面前照例摆着一杯白开水。他抬头看见李宇轩,目光先落在他头上。
“景诚,你头上抹的什么?”
“斯丹康。戴笠说凯旋的英雄得有排面。”
大队长的嘴角动了一下,不是笑,是一种“我就知道”的表情。他靠在椅背上,上下打量了李宇轩一番——油光锃亮的头发,鼻梁上墨镜压出来的两道浅印,手里拎着的半只盐水鸭,油纸包上“马祥兴”三个字已经被油浸透了。
“手里拎的什么?”
“盐水鸭。”李宇轩把油纸包往上提了提,“少东家要不要来一块?”
大队长的目光落在盐水鸭上,喉结不自觉地动了一下,手指在桌子上快速敲了三下,然后迅速移开视线,端起白开水喝了一大口。“景诚,你从前线回来,不先来见我,先去吃鸭子?”
“饿了。”
大队长把杯子放下。“豫东打了两个月,回来第一件事是去吃鸭子。戴笠给你抹斯丹康,你让他给你拎鸭子。你现在是师长了,排面是要的,但排面不是你这么用的。”
李宇轩低下头。“少东家教训的是。”
大队长靠在椅背上,语气缓了缓。“豫东打得不错。周家的事,孙有德的事,我都知道了。办得对。但有些事,该做,不该说。你杀孙有德,是替我杀。报纸上不提,也是替我提。你在豫东打胜仗,南京百姓欢迎你,是替我欢迎。你今天抹斯丹康、吃盐水鸭,是替我吃。懂了吗?”
“懂了。”
大队长沉默了一会儿,忽然换了个语气。“对了,景诚。夫人跟我说,你应该学一学英文。”
李宇轩抬起头。
“夫人说,黄埔的军人,不能只认得枪杆子。学学英文,看看外面的世界。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大队长顿了一下,“还有,夫人让你多读读《圣经》。夫人说《圣经》里很多道理,比枪炮管用。”
李宇轩的嘴张了张。“《圣经》?”
“我是不读的。但你读读也无妨。”
从书房出来,走廊里的穿堂风吹过来,头顶上的斯丹康已经被风吹硬了。戴笠默默把鸭子接过去,油纸包又滴了一滴油,精准地落在他另一只锃亮的皮鞋上。他还是没低头看,只是眼角不受控制地抽了一下。
李宇轩回到住处,把门关上。军装脱了扔在椅背上,斯丹康洗了两遍才洗干净。他坐在桌前,从抽屉里翻出那个牛皮本子,翻开新的一页,拿起毛笔蘸了墨。
“六月十三日。南京。晴。”
“今日见少东家。训话毕,忽谓吾曰:夫人令汝习英文,读《圣经》。吾唯唯而已。出书房,头顶斯丹康已硬如盔。少东家见吾手中盐水鸭,目色如见痰盂。吾曰:少东家来一块否?公默然。”
他停了一下,继续写。字歪歪扭扭的,墨洇得到处都是。
“英文一事,吾上世即未尝及格。考试全靠蒙,蒙了三年,最好成绩四十二分。二十六个字母倒是认得全,拼在一起就不认识了。昔在黄埔,陈赓教吾注音法,‘apple’旁注‘哎剖’,‘banana’旁注‘不拿拿’。蒋先云谓吾糟蹋洋文,贺衷寒谓糟蹋便糟蹋,洋人不识华夏字。今夫人令吾正经习之,吾以何习之?四十二分之人,习什么英文。”
他翻了一页。
“《圣经》一事,更可笑。吾于《圣经》所知者二事:亚当食禁果,耶稣钉十字架。少东家自不读,令吾读之。吾思上帝之子,不独耶稣。洪秀全亦上帝次子也,与耶稣昆弟行。读《圣经》是读弟之书,读洪秀全是读兄之书。长幼有序,吾当先读兄之书。况且洪秀全当年还带着几十万兄弟杀进南京,坐了龙庭。耶稣连个罗马兵都打不过,最后还被钉在十字架上。论本事,还是兄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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