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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一章:喋血街头



程天蓝见霍希贤“东看西望”,十分好心,不由轻声安慰了一句。



“天蓝,我这不是紧张,只是第一次上庭,觉得新奇。”



霍希贤装作整理文件,有些不好意思,小声回了一句。



“也对!”



程天蓝恍然,嘀咕道:



“你爸爸是霍景良,你什么大场面没见过,倒是我多事了,你怎么会紧张!”



“也不是拉,有很多事,我还是要向师姐请教的。”



霍希贤十分乖巧,并未因为自己的身份,就看不起同事,客气道。



呃……



程天蓝不好意思,觉得是自己心态有问题,从小就不怎么看得上富家子女。



面对天真亲切的霍希贤,程天蓝小声道:



“好了,不要多说了,好好看师姐表演吧!”



“法官大人……”



案件在检控官易从心的话语中,慢慢拉开序幕。



老实说,一出谋杀案件,其实检控起来,并不会有太大的困难。



因为在港综市,检控方并不喜欢浪费纳税人的钱,像这种严重的罪行,几乎有近八成把握,他们才会提起检控。



就像赵国明这一单,人证物证都有,简直是辨无可辩。可是今天,情况有所不同。



赵国明聘请的律师,是一位香江非常有名的辩护律师,姓周,周大状。



这位周大状年纪已经六旬,花白的头发,戴着一个金丝眼镜,看起来就像一位大学学者那般绅士有礼。



但他的为人,却是出了名的见钱眼开,又与许多社团人士、败类商人结交。



他最喜欢做的,就是利用他学到的法律知识,替那些犯罪的有钱人辩护,借此牟取巨利。



这次同样是这样的,当“凶”器窗帘铁丝,也就是勒死死者的物品,被检控官呈上去时。



周大状抓住时机,当即起身反对道:



“法官大人,我对于这件证物上有我当事人的指纹,就被控方认定是我的当事人用以杀人,存有很大的置疑!”



“恩?”



眼见周大状在今天第一次出手了,所有人既是意外,又有些恍然。



意外的是,杀人凶器上面有赵国明的指纹,这完全就是无可置疑的事。



周大状选择这么着急出言,想要推翻证据,实在有点不智。恍然的是,这倒也符合这位周大状一直以来的表现。



他总是能够红口白牙,将许多明显的证据,搅合得没有了“一锤定音”的效果。



“辩方,你有什么置疑?”



法官倒是不偏不向,见周大状有不同意见,马上问道。



“法官大人,各位陪审团!”



周大状很熟悉这样的场面,颇有风度先向法庭众人恭敬招呼,随即侃侃而谈道:



“杀人案发的现场,正是在我当事人名下登记拥有的游艇上面。而既然游艇属于我当事人拥有,那就表示,我的当事人,对于游艇上面的一切都十分熟悉,甚至在各个地方都可能待过。”



“也就是在事发当曰,我的当事人正巧回到自己的游艇,亲眼目睹死者被铁丝勒住了脖子,生命垂危。”



“出于救人的考虑,我的当事人好心上前,替死者解下脖子上面的铁丝,这才会印上指纹,有什么不对?”



“还有,法官阁下!我的当事人是上司公司主席,他一向奉公守法,信誉良好,从来没有做过一些违反法纪,或者危害社会公众的行为。他开车二十年,甚至连张违例告票都没收到过。”



“另外,这份资料,是我的当事人近年来一些慈善捐助,足以证明他的乐善好施。”



一边话语,周大状手里拿起桌上厚厚一叠资料,递给身边一位黑色西服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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