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溢拿着从衣架上取下来的衣服,在她身上一顿比划:“给你买件过年衣服。”
宋程连声拒绝:“我不要,我衣服够穿了。”
“什么叫够穿,你是不是女人啊?女人的衣柜里永远少一件衣服!”
说着,陈溢把手边的一件浅杏色羊绒大衣递给她说:“你皮肤白,穿这件一定好看。”
“我不试,天气太冷,不想脱衣服。”
没等陈溢说话,旁边一直微笑着的导购小姐说:“这位顾客,您不用担心,我们商场的暖气很足,你一定不会感受到冷的。”
“听见没有,人家有暖气的,快去。”
宋程拗不过,只好去了试衣间。
换好衣服出来,陈溢已经给她选好了内搭的连衣裙,不得不说她的眼光的确很好,那条裙子也同样是浅色系,和她身上那件大衣很配,但这几年因为工作的原因,她不常穿裙子,在外工作,穿裤子还是要方便一些的。
宋程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似乎确实比她来的时候要好看一些,怪不得女孩儿都爱打扮。
她没再执拗,付了钱,拿着衣服和陈溢一起走了。
买好跨年要用的东西,宋程和陈溢一起去了趟咖啡馆。
见她俩进门,正在柜台边忙碌的赵池放下手里的东西,解开围裙,连忙走了过去。
他接过陈溢手里的袋子,然后把她送去柜台旁边的椅子上坐着。又把刚才做好的卡布奇诺端过来放在陈溢面前。
说道:“辛苦宝宝了,要不是早上有一批咖啡豆到了我肯定陪你一起去的,拿那么多东西,手痛不痛?”
“有点,那袋子绳子好细,把我手都勒红了。”
陈溢歪在赵池怀中撒娇,活脱脱一副娇弱的小女人模样,全然看不出一个小时前扛着购物袋在商场狂奔的样子。
“我看看,”赵池展开她的手,心疼的蹙了蹙眉说道:“没事没事,摸摸就不痛了。”
忙活了半天,卿卿我我的两人才看见宋程还站在一旁,赵池有些心虚的笑笑说:“过来坐啊,宋记者,站那么远干嘛?”
宋程扯了扯嘴角,挪到陈溢的对面坐下。
当然宋程在不在不会影响面前两位的旁若无人,她感觉此时此刻自己就像一个巨亮无比的电灯泡。
这就是宋程平时不喜欢和他俩聚会的原因,因为太容易起鸡皮疙瘩,太肉麻。
两人粘了好一会儿,赵池去给陈溢拿点心,顺便问:“宋记者,吃点儿吗?”
不用,你们当我是死人就好,这是宋程的内心想法。
然而她说出来的却是:“好啊,早上那个布朗尼就不错。”
赵池把点心拿过来,店里的人一下子多了不少,终于看不见两人卿卿我我,宋程十分满意。
宋程挖了一口面前的布朗尼来吃,随即打量起不远处的赵池。
以大众的眼光来看,他确实挺不错的,长的帅,性格友善,人缘好,还会做饭,小小的咖啡厅被他经营的有声有色。
最重要是感情专一,对女朋友好,一双桃花眼挺能招小姑娘喜欢,偏偏是个唯陈溢主义者,他们要是自己不说,很难看得出,先喜欢的先追求的那一个会是陈溢。
。
跨年夜的傍晚,天色才将将擦黑,宋程便接到陈溢催促她去她家的电话。
他们约好的时间是晚上七点,而现在才刚过五点,陈溢让宋程过去帮她布置房子,作为“主办方”的好朋友,她难以拒绝,虽没有什么艺术天赋,也只好硬着头皮去了。
宋程特意穿了陪陈溢逛街买的那套衣服,还化了一个精致的妆才出门。
她估摸着自己上班时肯定不会穿,跨年夜这种场合不拿出来溜溜,着实有些浪费了。
至于化妆,是为了与衣服相配。
平时大多都是画个淡妆就出门上班,但太素净,在这种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