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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十八章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学室内。



令史昌正肃然的介绍着秦律体系。



“大秦自商君变法以来,已形成十分完备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教习体系,但秦律体系非是学室教习的这么肤浅。”



“完整的体系可分为五个范畴。”



“‘律’、‘令’、‘式’、‘课’、‘廷行事’。”



“律指秦律。”



“这部分主要是商君变法时制定的。”



“很多你们都已知晓。”



“目前大秦推行的秦律大体有三十余种。”



“务农要遵循《田律》,饲养牲畜要遵循《厩苑律》,储存粮食要遵循《仓律》,从军要遵循《军爵律》,经商要遵循《金布律》、《关市律》,吏员要遵循《置吏律》、《除吏律》等等。”



“令指特定事件临时发布的命令。”



“当年商君变法时急需开垦农田,就曾公布过‘垦草令’、‘为田开阡陌令’、‘兴徭令’等等。”



“这些命令大多只适用一段时间。”



“不过也并非没有固定下来的,固定下来的这类律条以往是被称为‘命’或者‘令’,但天下一统之后,统称为‘制’。”



“至于‘式’。”



“这部分是我学室主讲的。”



“主要包含的有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内容,你们主要学的是相关法律文书的格式,主要是《封诊式》和《治狱程式》。”



“其次是法律解释。”



“这主要依据的是《法律问答》,不过这是法官需要理解的,与你们的关系不大,若是你们今后成为法官,《法律问答》必须聊熟于心,随问随答。”



“最后是法律文告。”



“这是各级地方官在自己管理的郡县内发布的文告,这些文告都是地方性的法规,并不会记入秦律,但你等今后为地方官员,却是要对其有所了解。”



“‘课’为考核。”



“‘程’为规格。”



“‘廷行事’为各地郡县官府确定并实施的案例判决。”



“正是因为这些完备的律令体系,才使得大秦在各个方面都能有法可依,成功的做到了‘治道运行,诸产得宜,皆有法式’。”



“端平法度,万物之纪!!!”



“你们作为史子,需要学习的东西有很多,有的并不是仅靠在学室就能掌握了解的,有时是需要深入到地方,才能真正体会得到律令的严谨和重要。”



“这堂课你们继续仿写《封诊式》。”



“下堂课,我会带你们去狱衙,让你们去体验《封诊式》上写的全部过程,让你们提前感受一下‘试为吏’的阶段。”



“现在你们继续仿写吧。”



令史昌轻咳一声,曲腿坐了下去,看起了今年正月(十月),御史府刚更新的新律令。



秦落衡等人则老实抄起了文书。



不过。



他们也是心神摇曳。



‘试为吏’,这是他们身为史子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也是学室结业最为看重的内容。



甚至没有之一!



试为吏就相当于后世的试用期。



期限为一年。



试用合格,则能正式毕业,成为一名秦吏。



若是四年‘试为吏’都不合格,则会被官府直接除去弟子籍,耐为候,还要补服这四年的徭戍。



当然。



教习的令史也要跟着被罚。



赀教者一盾。



若这名史子是地方的令、丞、尉等官吏推荐的,这些官吏也会跟着被处罚两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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