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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二章我叫莫惊春
六月上旬。



京城城外道路两旁的槐树树叶鲜嫩欲滴,各种飞禽在树枝上窜来窜去,微风摆动着河边的垂柳,如同勾栏里的女子,摇动着皓百的手腕在欢迎着进城的人。



这季节,从京城内往京城外踏青的人有不少,京城门口,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莫惊春打量着周围地一切,看着那些身穿华贵衣服的京城人士一个个表情灿烂从身边经过,还有那厚重斑驳的城墙,莫惊春深吸一口气,喃喃笑道:“这就是京城吗?呵。”



走在人群当中,排了好一会儿的队伍,才走进京城当中。



街上的人更多,好在道路宽阔,但也算不上拥挤。



莫惊春慢步走着,像任何一个第一次来到京城的人一样,对周围的一切都感到十分好奇。



他一路走着,一路望着,面带笑意,没有一丝拘谨。



大道尽头。



却突然出现了几个不速之客。



他们骑着快马,丝毫不管街上的行人,朝着京城城门的方向飞驰而去。



路上的行人们听到马啼声匆忙躲闪。



原本祥和的街道上突然乱成一团。



一队京营甲兵纷纷听到动静纷纷赶来,但其中为首之人认出他们的身份后,却又立马让手下的人让开。



“都给我让开,别挡着路。”



“让开,让开!”



一共三匹马,马上三人的年纪比莫惊春大不了多少,为首之人乃是刑部侍郎之子吴振华。



身侧两人来头也不小。



一个是府尹之子常兵。



一个是吏部郎中之子魏安。



这三人都是京城内出了名的纨绔子弟,对于他们的嚣张行为,京城老百姓也从来都是敢怒不敢言,毕竟京城的有钱人虽然不少,但有钱和有权比起来,那就屁都不是了。



莫惊春抬头看着那愈来愈近的三匹快马,那一群京营甲兵就在前方催促着路人让开,莫惊春无动于衷,一动不动。



吴振华此刻也注意到了前面的莫惊春,他嘴角一扬,扬起手中马鞭,重重摔在马背上,伴随着一声嘶鸣声,距离越来越近。



在三匹快马离莫惊春越来越近的时候,周围的人群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满是紧张地看着那个身影。



“吁~”在快马离莫惊春不到一米的距离时,吴振华急忙勒住缰绳让马停了下来。



人群中一片嘈杂。



吴振华俯下身,手里扬着马鞭,暴怒道:“小子,你找死吗?”



莫惊春还是没动,那群京城巡察的甲兵看到这一幕,竟然选择了视而不见直接走了。



“吴哥儿?这人要么是个聋子,要么是个傻子?咱们别管他了,今年天气好,咱们还是早些出城吧。”



“他娘的,大早上碰到这么一个怪胎。”



吴振华道:“魏安,你去把他给我拉开。”



身旁那人翻身下马,大步走向莫惊春,直接拉着他的胳膊往一旁拽,但无论他如何用力,莫惊春就是一动没动,甚至扭头看向他,笑容带有几分玩味。



“吴哥儿,这人是故意的。”



吴振华和常兵对视一眼,同时翻身下马,两人拿着马鞭走到莫惊春面前,正要说话时……



“啪!”



莫惊春伸出手猛地一巴掌拍在了吴振华的脸上。



清脆的声响让围观的京城百姓全都傻眼了。



就连吴振华自己都懵了,就在他瞪大着眼睛看着莫惊春时,莫惊春的手又动了。



“啪!”



“啪!”



常兵和魏安的脸上也瞬间出现了一个通红的巴掌印。



他们三人可都是家中长子,从小骄奢受宠,哪里受到过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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