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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卷 第132章 谁他娘的摸我
白毛风,在草原,又称雪暴或者白灾。



是一种恶劣的天气情况。



而在东北,则是一种怪物的传说。



所有东北人几乎都听过一个恐怖故事,但凡有不听话的小孩。



在刮白毛风的时候,都不能出门,甚至都不能开门。



否则就会被“白毛风”给抓走。



尖锐的利爪会破开肚子,将所有的内脏都吃走。



陆卫国一个人走在白毛风中,回想起这个故事,握了握手中的猎枪。



前世的时候,在大兴安岭跟山狗子,还真见过一次“白毛风”。



按照那山狗子的说法。



那白毛风就是森林深处的雪豹。



那玩意常年生活在高的地方,下山容易晕氧。



而刮白毛风的时候,由于气压低,山下的氧气也少。



所以这才下山狩猎。



而雪豹吃动物,就喜欢抓心挖肝。



“可千万别有这玩意呀。。。。”



陆卫国一边走,一边祈祷。



虽说雪豹的皮毛价格比家里的紫貂皮子还要贵。



但在这种环境下,那玩意绝对是顶级猎手。



就算手里有枪都没啥用。



你想开枪,总要先看到吧。



现在能见度不到三米,谁能看到快如闪电的那玩意。



想着想着,陆卫国走回到之前上山的路。



找到刘大壮留下的记号。



沿着刘大壮的脚印开始上山。



而就在他刚进入森林的时候,早就等候的猞猁再次跳到了他的身上。



。。。。。。



山的另一头。



张本末紧了紧身上的破皮袄子,站在山头分辨着方向。



他本来想走土路去往奋斗村,可路上都是关卡公安。



不仅是县城的人,就连林业都出来帮忙。



被逼无奈之下,这才选择上山。



可山上的路更难走,再加上突然挂起的白毛风,也就一个山头就让他丢了方向。



如果是之前的他,或许早就崩溃放弃了。



可这段时间,又是在山洞吃动物的尸体粪便。



又是吃刘大壮的咀嚼物。



再加上那个听话的小丫头,让他感觉到了男人这两个字的意义。



从来不像跟赵家大姐一样,就跟个入赘的女婿一般,啥事都要听他们家的。



一连串的改变,反而让他更加有毅力。



“应该是这边,这边植物茂盛,是东边。”



张本末想起地理书上的讲的内容。



选择个方向,敲了敲腿给自己打气。



直接朝着山下跑了下去。



与张本末不到一公里的距离。



钱多来被十余人保护在中间。



黑色的棉衣,黑色的狗皮帽子,脸上围着围脖。



钱多来甚至还带了一个黑色的墨镜。



“钱哥,这天气,那钱是不是再加点呀。”



为首的壮汉在钱多来身边,一个劲的瞟他那手拎着的黑包。



“熊哥,你别这么叫我,叫我老弟就行,我也没想到,突然能有这么大的风。



兄弟们这一趟都辛苦了,只要能送我到边境,我兜里的钱都是你们的!



要不我带回去,也没地花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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