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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五百章 无罪辩护!(求追订!)
“你注意你的身份,这么兴奋干什么,你都要上法庭了,别整的跟刮彩票中夏利似的行不行!”



郭大炮:“我这不替你高兴么!”



华十二没好气道:“那你心真大,我特么考律师不就是为了捞你!”



郭大炮讪讪一笑:“那什么,我爸和小雪咋样了?”



“都挺好的,我帮你照顾着呢,行了,别说没用的了,我问你,人真是你杀的啊?”



华十二知道郭大炮嘴碎,扯起来没完,直入主题。



郭大炮摇头否认:“没有啊,压根就不是我干的!”



“那你是傻逼么,你在里面说你杀了人?人家警方就根据这一条,咬死了你是重大嫌疑人!”



“我也不到啊?那不是怕在里面挨欺负么!”



说起这个郭大炮就兴奋了:“我跟你说啊,我一说自己是杀人犯,那里面的小逼崽子,没一个敢惹我的,现在我在里面就是这个!”



他说着竖起大拇指,一脸骄傲。



华十二觉得这人没救了,嗯,说的是智商。



郭大炮这案子的事情,华十二比帽子叔叔都清楚,见面就是走个过场。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华十二到法院申请阅卷,查阅、摘抄、复制案卷的相关材料,结果一看相关证据,他信心更足了,这年代办案还真是粗糙,就这证据原剧情里还能定罪,真是不知道怎么说了,这感觉不用上法庭,他都要赢。



1995年3月25日上午9时



郭大炮涉嫌杀人的案子正式开庭。



走了一溜儿程序,到了律师辩护阶段。



审判长敲响法槌:“现在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华十二站起身,他穿着一件深灰色中山装,左胸口袋里别着一枚小小的律师事务所徽章。



他手里没有拿厚厚的辩护词,只有薄薄几张纸,先向审判席微微颔首,又转向公诉席,目光平静如水。



“审判长、审判员,”



华十二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



“今天,我要为我的当事人郭大炮,做无罪辩护。”



他顿了顿,翻开第一页材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也是我今天辩护的第一条法律依据。”



旁听席上一阵喧哗,还有受害者家属的哭泣声。



华十二直视公诉席:



“公诉人指控我的当事人郭大炮犯故意杀人罪,依据是什么?”



“有三点:第一,郭大炮当晚在江边烧纸扔刀;第二,死者死亡时间与郭大炮到江边的时间有重合;第三,郭大炮在看守所里说过一句‘我是杀人进来的’。”



他微微摇头:



“刀,就是从江里打捞上来的、郭大炮扔进去的切肉刀。”



华十二拿起物证检验报告,向法庭展示:



“这是本案的物证检验报告,1993年9月25日由江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报告编号(93)公刑物字第187号。报告上只写了一句话:‘送检刀具经联苯胺试验,结果为阳性,检出血液痕迹。’”



他放下报告,目光扫过全场:



“联苯胺试验阳性,只说明一件事:刀上有血。但是——这血,是人血,还是猪血?报告里,一个字都没有。”



公诉人站起身:“辩护人,刀在江水里泡了一夜,又是凶器,郭大炮作案后很可能清洗过刀具,血迹被破坏,检不出来是正常的!”



“正常的?”



华十二打断他,声音陡然提高,“公诉人,你这句话,暴露了本案最大的逻辑漏洞!”



他走到辩护席前,拿起一本泛黄的杂志,高高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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