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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千五百章 无罪辩护!(求追订!)
年的教材告诉我们,联苯胺试验的灵敏度高达20万倍;1988年的研究告诉我们,24年的陈旧血痕仍能检出;1988年的教材告诉我们,血痕对载体的结合力极强;1993年的研究告诉我们,人血和猪血完全可以区分。”



他提高声调:



“这么多科学依据,指向同一个结论:这把刀上只有猪血,没有人血。这把刀,不是凶器!”



“可公诉人从头到尾在说什么?‘可能被冲掉了’、‘可能被清洗了’、‘技术条件有限’——全是‘可能’,全是‘推测’,没有一个是确定的证据!”



他转身,面向三位法官:



“审判长,本案的侦查,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当那把刀打捞上来,当联苯胺试验阳性,办案人员本应该追问——这血是人还是猪?可他们没有。因为他们已经认定郭大炮有罪,他们只需要‘刀上有血’这四个字,就够了。”



“于是,他们选择性忽略了种属鉴定,选择性忽略了缝隙里的陈旧血痕,选择性忽略了所有可能证明郭大炮清白的证据。”



“结果呢?结果是:郭大炮这个倒霉鬼被关押了一年多,而真正的凶手,可能至今逍遥法外。”



华十二看向视审判席,声音沉稳有力::



“辩护人恳请法庭,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之规定,坚持‘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原则,依法宣告我的当事人郭大炮,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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