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特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真正的绅士
但是在十多年前,那时候大伙儿想要出远门都只能坐驿车。我还记得当年我跑驿车的时候,每次时效都给的很紧,迟到就要对车夫处以五镑的罚款。所以,我经常是前脚刚驾著马车驶入的客栈院子,后脚钟声便正好敲响了。我就这样,周复一周,月复一月,年复一年,用二十七小时跑完一百六十二英里。」



「二十七小时跑一百六十二英里?」亚瑟轻轻挑眉,像是在默算:「那是布里斯托线还是埃克塞特线?」



「埃克塞特线,爵士。」惠克里夫挺了挺背,语气里带著一丝不经意的骄傲:「那时候路面不比现在平整,天气不好的时候,车轮经常陷进坑里。可规矩就是规矩,晚到了就是车夫的错,五镑的罚金,谁赔得起?当然了,我还不是驿车夫里跑的最快的,跑的最快的是史蒂文森先生的时代号」,那家伙可以在伦敦和普利茅斯之间以每小时十一英里的速度行驶,通常在第五个钟声敲响时,他就已经飞驰绕过广场了。我听其他人说,史蒂文森途中停靠半路客栈时,甚至都不停车吃饭,而是让客栈仆人提前给乘客准备好三明治和一杯雪利酒,他一到站便立马顺著车窗递进来。」



亚瑟听著,指尖在车窗边缘轻轻敲了一下,像是在怀疑是否真的能做到这种速度:「十一英里一小时?」



惠克里夫哈哈大笑道:「别说是您了,就算是我们这些跑车的,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多半也不会相信史蒂文森真的能跑出这种速度,他就是驿车行业里的传奇,就和您在苏格兰场一样。」



亚瑟侧过脸,自嘲地笑了一下:「史蒂文森先生倘若听见你把我和他排在同一行列,可未必会觉得被夸了。」



马车此刻正沿著格罗夫纳广场缓缓驶过,晨雾中,铁栏杆微微泛著白光。



惠克里夫握著缰绳,继续道:「不过,爵士,跑得再快的驿车夫,也躲不过一条规矩,只要晚点,就得自己掏腰包。像我这种穷小子,一年挣不上四五十镑,要是再被扣掉五镑,那就是大半条命都没了。」



亚瑟点了点头:「所以你离开了驿车行。」



「是的,爵士。」惠克里夫回忆道:「后来铁路开通了,驿车行更难做。赶时髦的客人都跑去坐火车,我心想继续跑驿车于长途,估计是没办法长久了,不如改行跑市内的出租马车。但我没想到,出租马车看上去自由,实际上更苦。每天先得挣够车份钱,再算自己的。每次遇到阴雨天,路上人不多,那一天就等于白干。为了赶上好点的地段,我每天凌晨四点钟就得起床,赶去摄政街口排队占位子。可有时候客人两个小时都不来一个,前后十几辆车就这么在雾里干等。」



说到这里,他咳嗽了一声:「还有那些没钱付帐的酒鬼、假绅士、闹事的浪荡子,那帮人上车前笑嘻嘻的,下车时就装疯卖傻,非说没带钱。要是我们抱怨两句,他们就扬言去找警察告我们口出恶言、拒载绅士————爵士,您是做治安工作的,您肯定知道伦敦夜里是什么鬼样子。常年开夜车,没挨过打,没被抢过钱、赖过帐,那是不可能的。」



说到这里,惠克里夫猛然意识到自己话多了,甚至可能刚刚当著苏格兰场的前高官说了些「治安不佳」的牢骚。



他顿时咬了下舌头,背脊挺得笔直,仿佛整个人缩回了制服里一般。



「抱歉,爵士,」他连忙道:「我说得太多了。我不是说伦敦的治安工作做得不好,只是过去跑车的那些时日————有的无赖天生就是那样。」



马车里沉默了一瞬,随即传来亚瑟不甚在意的声音:「托马斯,你把你知道的实情说出来,并没有什么不妥。」



惠克里夫愣了一下。



亚瑟继续道:「一个在街上跑过十二年车的人,比绝大多数办公室里的官员更了解伦敦的街头情况是什么样的。我宁可听你几句牢骚,也不想看某些人写的几十页治安报告。」



惠克里夫闻言,握缰的手忍不住松了几分:「能遇上您这样的东家————真是————以前的主顾,要么觉得我们车夫是街上的灰尘,要么在对我们发号施令时比对自家狗还轻松。



遇上好脾气的,还会装模作样同情几句,可如果真让他们多付半先令,便像割他们肉一样。像您这样愿意和我聊天,还这么平易近人的绅士————爵士,我跑车十二年了,还真是头一遭碰上。」



亚瑟笑了笑:「托马斯,那些对你颐指气使的人之所以不礼貌,不是因为他们是绅士,而是因为他们只是穿著绅士衣服的市侩罢了。如果只是穿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3/4)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