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情报局五处处长莱德利·金与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布莱登·琼斯,则在新一轮人事调整中分别出任东伦敦大区和南伦敦大区辖区总警司。
至于在苏格兰场之外的地方警务系统,黑斯廷斯的旧部更是遍地开花、处处结果,根据布莱克威尔的了解,至少有七位地方警察局长与亚瑟爵士曾经有过明确的上下级关系。
布莱克威尔难免感叹:「在白厅混,如果跟错了人,所有的努力都会变成徒劳。但如果跟对了人,就连失误都会被转化为履历的一部分。」
每当想到这里,他都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他悔恨、他懊恼、他痛恨自己的鼠目寸光,他怎么就能在高加索把爵爷给卖了呢?
他当年到底是怎么想的?
想到这里,布莱克威尔忽然觉得,自己其实不该用「卖」这个词。
这未免显得过于粗俗,也不够准确。
严格来说,他只是提供了一点必要的背景说明。在若干尚未完全明朗的事实之间,做出了一些合乎理性的推断。并且,出于对整体局势负责的态度,把某些可能引起误解的行为,放在了一个更容易被理解的位置上。
如果这也算「卖」,那白厅里恐怕没有一个人是清白的。
是的,布莱克威尔越想越觉得,当年的自己并非出于卑劣,而是出于谨慎。谨慎是美德,谨慎是官僚的基本修养。一个不谨慎的公务员,就像一支不带封蜡的公文袋,随时可能漏出麻烦来。
他当时不过是封得严实了一点。
至于亚瑟·黑斯廷斯爵士他老人家嘛————
那是另一回事。
布莱克威尔并不否认,亚瑟很能干,非常能干,能干到让人坐立不安的程度。
可问题恰恰也在这里,太能干的人,总是显得不够安全、不够保险。
这并不能说明他当年看错了人,只能说明时代变了。
是的,时代变了!风向变了!标准也变了!
要是换在当年,亚瑟爵士这种做派,未必能走到今天。
嗯————
布莱克威尔忍不住在心里为自己辩解,试图缓解一些心中的负罪感。
他告诉自己,事情已经过去了,而且,起码结局并不算太坏。
这让他感到一种久违的轻松。
他并不是那种喜欢做选择的人,选择意味著责任,而责任一旦出了问题,就很容易被误认为是个人判断。
相较之下,跟随就要安全得多,尤其是跟随一位已经被事实反复证明正确的人。
他在心里反复强调,这不是奉承,也不是投靠,更不是那种低级的、急切的、缺乏尊严的攀附,这是一种理性判断,一种经过实践检验的理性判断。
毕竟,布莱克威尔暗暗盘算过。从概率上来说,亚瑟爵士出错的次数,已经明显低于白厅的平均水平。从结果上看,跟著亚瑟爵士的人,升迁率也远高于其他同等资历的公务员。而从个人感受上讲,这一点尤为重要,跟著亚瑟爵士工作,至少不必每天担心自己会不会被推出去承担责任。
单凭这一点,就已经值得认真考虑。
当然,布莱克威尔先生也并非全然没有自尊。
有些人天生适合发号施令,有些人天生适合执行命令。
他安慰自己,这不是讨好,这是配合。而配合,正是秘书的本分。
就在他把「配合」这个词在心里又端端正正地摆放了一遍时,走廊忽然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布莱克威尔几乎是第一时间就动起来了,首先是书桌,虽然桌面原本就已经很整齐了,但他还是下意识地把最上面那一叠文件又挪正了半英寸,确保边缘与桌沿保持绝对平行,这一步严格来说并无必要,但万一爵士注意到了呢?
注意到整齐,总比注意到不整齐要好。
接著是椅子,他把靠背往里推了一点点,又迅速意识到推多了,于是再拉回一丁点,直到恢复到一个既显得「刚刚有人坐过」,又不会让人误以为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