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菜色香味俱全的份上,她决定不跟他计较!
一顿饭吃的是狼吞虎咽,风卷残云。饭后,姜如意继续化身狼虎与风云,把两条狗腿卷到了后院无人的角落。
“说好的全方位多角度盯梢,不让他在眼皮底下翻出花儿来呢?”姜如意拿着一根擀面杖,有一下没一下地在掌心敲击,“这才一个月,我怎么看他不仅开了花结了果,你俩还在旁边巴巴给人家浇水施肥呢?”
“店里没什么生意,我俩天天盯着十三……哦不,季公子也挺无聊,就、就跟他聊了起来,”阿黄说起季十三,眼睛立刻亮了亮,“结果没想到,季公子竟然是个情场高手,还很乐于助人!听说了我和金莲的事情,他立刻帮我分析了这么多年追不到她的内在原因,分析得太深刻太透彻了,让我茅塞顿开,豁然开朗,醍醐灌顶!”
金莲乃是东街杀猪家赵屠户家的女儿,生得膀大腰圆,怒目横眉,一把杀猪刀更是舞得虎虎生风。寻常人见了她恨不得有多远滚多远,唯有干瘪瘦弱,小鸡一般的阿黄在见到她第一面之后,便深陷爱河,不可自拔,即便苦追多年却屡屡被打,也依旧九死而不悔。至于此段感情因何而起,乃是武陵城中的一大未解之谜。
“所以他就成你十三哥了?!”姜如意简直要气笑了。
“他说了,只要日后我按照他说的方法来,金莲一定会倾心于我!”阿黄意识到自己太激动,又往后缩了缩,弱弱道,“掌柜的,我对金莲的一片真心,你、你是知道的!”
姜如意无语,只好转向小明,没好气地道:“你呢,你又是要追谁?”
不同于阿黄的矮小瘦削,小明身量奇高,手长脚长,块头还不小。他平日里总一副气吞山河,要干大事的模样,并且还为此做了十分奇怪的筹备——买了一柜子花花绿绿的衣衫,说是等发迹之后就不愁没衣服穿了,堪称标准的“傻大个”。
面对姜如意的质问,小明一拍胸脯,不以为意地道:“掌柜的,我在你心中就是如此的俗不可耐吗?被区区儿女之情左右志向,这绝非大丈夫所为!”
“那你为什么凭空多了个‘十三哥’?”
“自然是因为英雄惜英雄!”小明得意道,“季公子慧眼如炬,一眼看出我虽在樊笼,却不是凡夫俗子,为了表示对我的赏识,他说每月额外给我发二两银子工钱,只有这个价钱才配得上我的才能!”
“所以……其实你就是被他花钱收买了呗。”
小明脸色一僵,半晌说不出话来,显然这才发现事情的真相。
姜如意深深地觉得,自家这俩笨伙计没有被人拐走卖掉,已实属幸运。
“罢了,你俩明天先给我把珍珠粉送到林家去吧,”她扶了扶额,一指角落里的箱子,道,“记得告诉林小姐,为了让熏粉更加透彻,最好等到成亲当日再打开。”
阿黄和小明也觉得理亏,闻言忙不迭地应声,旋即一阵烟儿似地溜走了。
姜如意托腮坐在桌边,目光从二人离去的背影上收回,又看向季十三房间所在的方向。
竟然这么快就把她派去的眼线给搞定了,果然她没猜错,这季十三不是省油的灯!
看来还是得靠她亲自出马才行了。
次日一早,阿黄和小明就屁颠屁颠地去了林宅,很快便带来了两个特大好消息。
一个是自打林家小姐用了从铺子里买来的胭脂水粉之后,深得宅中上下好评,不仅痘痕全都不见了,整个人还变得精神抖擞,容光焕发。正因如此,她一高兴,就吩咐管家收下珍珠粉后,就直接付了全款,甚至都不曾开箱验货,这便是第二个好消息了。
没想到这个林家小姐竟然如此豪爽大方,姜如意开心得嘴角几乎咧到耳根,接过二人递上的银子,当即道:“事情办得不错,这个月给你俩涨月钱!”
阿黄和小明欢天喜地地去了,姜如意抬眼朝前厅望去,今日铺子里难得有了一位客人——书坊老板娘方晚晚。
对于这数日难遇的客人,季十三自然是亲自出马,热情接待。此时此刻,他正舌灿莲花地向方晚晚推销口脂,那模样已然颇有几分当家做主的架势。
由于前几日小明在生火的时候不慎把蒲扇烧了个窟窿,他的日常装备也不得不有所变动,改成了一把纸折的小折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