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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532章 临江抢劫案!
内容很直白。



“方圆到瓷砖店那个了吗?”——去年十月,对应的就是第一单。



“八万到手了,你那份我今天转。”——两天后。



“下一个我物色好了,快递员,二十七岁,家里条件可以。”——今年一月中旬,胡鑫这一单。



一条一条,每一单都有迹可循。



陆诚把打印出来的聊天记录摊在高翔面前的时候,高翔的表情终于绷不住了。



他看了足足两分钟,然后抬头,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要跟律师再谈一次。”



“可以。但这些东西不会因为你跟律师谈了就消失。”



高翔没再坚持。赵维第二次来会见,这一次会见时间特别长,整整两个小时。出来之后,赵维找到陆诚,说高翔愿意交代部分事实,但有条件——他想争取认罪认罚从宽。



陆诚把这个信息报给了秦勉,秦勉跟检察院沟通了一个下午,最后给了一个框架:高翔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退赃,检方在量刑建议上可以考虑从宽幅度。



高翔点了头。



他的供述跟刘小芳和方圆说的基本吻合,但补充了大量的上游信息。



“缘定今生”婚介公司不只是他行骗的工具,它本身确实在正常经营——真正做婚介的业务占了七成左右,骗婚业务只针对特定筛选出来的目标。高翔的原话是:“大部分会员我是真的帮他们介绍对象,只有那些‘条件合适’的才会交给刘小芳去做。”



什么叫条件合适——收入偏低但家里有积蓄、急着结婚、性格内向不善交际、社交圈窄。说白了,就是被骗了之后不太可能形成有效反击的人。



这种筛选机制让他的犯罪行为具有了很高的隐蔽性,受害人之间互不认识,地域分散,时间间隔也够长,如果不是胡鑫恰好报了案、陆诚恰好摸到了假身份证这条线,这条链条还能继续运转很久。



整个案件的涉案金额最终核实下来是二百三十四万。



高翔个人获利约一百六十万,刘小芳获利约二十六万,方圆获利约三十五万,周秀兰获利约六万八千块。剩下的差额是中间环节的损耗和部分未追回的现金。



追赃方面,高翔名下有这套碧桂园的房子,按揭,还欠银行三十多万,一辆车,银行账户余额加上现金大概有五十万出头。加上刘小芳和方圆那边追回的部分,初步能退回的赃款大约在一百八十万左右。



两百三四十万里追回一百八十多万,已经是很不错的成绩。



可这个结果陆诚不太满意,但也没什么办法——骗婚案的赃款流动性太强,很多钱经过多次拆分转移之后就散了,部分已经被消费掉,追不回来。



至于高翔是怎么得知刘小芳被抓的——这个问题在审讯中没有得到明确回答。高翔的说法是“刘小芳被带走之前给一个朋友打了电话,那个朋友告诉了他”。



陆诚追问那个朋友是谁,高翔给了一个名字和电话号码,查下来确实有这么一个人,是刘小芳的老同学,住在江海。



时间线上说得通——刘小芳被拘传之前在家里有一小段时间,陆诚他们上门的时候她正在收拾东西,那个时间窗口里打一个电话是有可能的。



这个解释合不合理?能说得过去。那当初陆诚怀疑的“内线”呢?



没有证据。



陆诚在心里翻来覆去地掂量了这件事,最终选择了暂时搁置。没有证据的怀疑只是猜测,猜测不能代替事实,更不能用来指控任何人。



但他把这个疑点记在了自己的笔记本里——不是工作笔记,是他自己随身带的那个黑色小本子,只有他自己能看到。



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是在高翔到案后的第十一天。



三个月后,一审判决下来——高翔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刘小芳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十万元;方圆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周秀兰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



宣判那天陆诚没去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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