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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0 章 离婚了的妃英理
接下来的两天,林染都是窝在家里埋头写论文,连学校都没去。



用他的话说,这叫“闭关修炼,屠龙证道”;用明美小女仆的话说,这叫“少爷认真起来的样子真迷人”;用小哀的话说,这叫“总算消停了”。



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想要成为真的大学者,可以偶尔在温柔乡里堕落一下,但不能沉迷于堕落,只有忍受住别人不能忍受的,才能享受到别人不能享受的,



这个道理,林染前世就懂得。



这辈子,他不仅要懂,还要身体力行。



周四下午。



米花市区役所。



两道人影一前一后从里面走了出来。



妃英理走在前面,手里拿着一个装着文件的牛皮纸袋,毛利小五郎则是跟在她身后几步远的地方。



两人是来区役所拿离婚证明的。



他们是属于协议离婚。



这种离婚方式在霓虹很常见:只要双方自愿,财产子女无争议,就可以共同前往居住地的市区役所提交离婚申请书,手续下来的也很快。



无需等待期,无需法庭的介入和调解。



今天,不过是来取走那几张最终敲定一切、盖上了官方印章的纸。



从此,法律上,他们就是陌路人了。



入秋了,初秋的风儿有些凉意,将妃英理耳畔的发丝吹到唇边,她面庞上清冷的眉目都好似因此融化了几分,显露出一种久违的轻松。



毛利小五郎抬头看了眼,随后又沉默着低头掏了根烟点燃,深吸了一口。



十年了。



从最开始的分居,到日复一日的冷战、争吵、互不干涉,再到如今,平静地走进区役所,签下那份离婚协议。



对这对早已名存实亡、分居整整十年的夫妻来说,离婚,与其说是关系的终结,不如说是一种迟来的、对彼此的“解放”。



再深厚的感情,10年下来也早就淡了。



所以,当妃英理几天前在电话里提出离婚后,毛利小五郎并没有说什么,很爽快的就答应了下来。



约定好时间,手续办得出奇的顺利。



两人也没什么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割,那栋三层楼的“毛利侦探事务所”是小五郎父母留下的,妃英理早就搬了出去,有了自己的公寓和事业。



唯一的牵扯,大概就是女儿小兰的抚养权。



不过小兰也长大了,马上就要上大学了,争不争抚养权也已经不是那么重要了,不然以大律师的能力,只要想,没人能争得过她。



但这件事上,妃英理和毛利小五郎对小兰都有愧,所以默契的商量好,决定暂时不告诉女儿,两人已经离婚的事实。



不能因此影响到女儿考大学。



嗯……



在这点上,好像不管是霓虹还是华国,当父母的好像都是一样。



为了孩子,什么都能忍,什么都能瞒。



妃英理站在区役所门前的台阶下,微微仰起头,看着头顶那片被高楼切割得方方正正的、秋日高远的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身后传来毛利小五郎吞吐烟雾的声音,以及一声习惯性带着点刻薄的嘟囔:



“啧,以后终于不用再听某个老女人念念叨叨个不停了,清静。”



若是往常,妃大律师大概会反唇相讥。



但今天,她只是侧过半边脸,斜睨了他一眼,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讥诮,甚至没有多少情绪,就像看着一个熟悉的陌生人。



那种你在街上遇到,会点头示意,但不会停下来寒暄的人。



“走了。”



淡淡的两个字,伴随着高跟鞋踩在人行道的方砖上,发出的清脆“嗒、嗒”声。



看着妃英理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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