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看过它们。它们一直在那里,从她出生的那一刻起,就印在她的手指上。但她从来没想过它们有什么用。
现在她想了。
如果她把拇指按在什么东西上,那个印子就会留下。如果那个东西是犯罪现场的一个杯子、一把刀、一扇门——那印子就会把凶手和现场连在一起。
如果她写一个故事呢?
一个侦探的故事。
一个用指纹破案的故事。
这个时代的人,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故事。他们会震惊,会好奇,会追问:这个侦探是怎么想到的?他怎么知道那些纹路是独一无二的?
而她,玛丽·班纳特,会知道。
因为她知道。
因为她来自未来。
不是因为抄袭。
是因为她知道别人不知道的东西。
——
玛丽慢慢坐直身体,把那张纸拿到面前,看了很久很久。
那个指印还在那里。黑色的,清晰的,每一圈纹路都清清楚楚。她的指印。玛丽·班纳特的指印。独一无二的。无可替代的。没有人能模仿的。
一个念头在她心里慢慢成形。
她不能写福尔摩斯。那已经是别人的故事了,虽然那个人还没出生,但那些故事是属于他的。她不能偷别人的东西,然后假装那是自己的。
但她可以写别的。
她可以写一个故事,用那些这个时代还没有的东西。
指纹。
这个时代的人,还不知道指纹有什么用。他们不知道那些纹路意味着什么,不知道它们能说出什么秘密,不知道它们能锁定一个罪犯,也能洗清一个无辜者的冤屈。
但她知道。
她知道指纹是独一无二的。她知道指纹可以比对。她知道指纹可以成为证据。
这个时代没有的东西,她知道。
这个时代没有人能写的故事,她能写。
不是抄袭。
是她自己的。
——
玛丽把那张纸铺平,把那个有指印的部分折到一边,露出空白的下半张。
她拿起笔,蘸了蘸墨水。
这次,笔尖稳稳地落在纸上。
她写下第一个字。
不是福尔摩斯。不是华生。不是贝克街。
是一个全新的故事。一个这个时代从未有过的侦探,一种这个时代从未有过的破案方式。
主角的名字,她还没想好。但她知道他会是什么样的人——一个观察敏锐的人,一个注意到别人忽略的细节的人,一个知道那些纹路意味着什么的人。
破案的关键,她已经想好了。
一枚指印。
留在犯罪现场的,谁也看不懂的,只有这个侦探才能读懂的——
指印。
她写得很快。
那些想法像泉水一样涌出来。一个谋杀案。一个看似完美的密室。所有人都有动机,所有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所有人都在等着看侦探的笑话。他们以为这是一起无解的案子,以为凶手永远抓不到。
然后,侦探发现了那个指印。
不是凶手的。是被害人的。是第三个人的。是谁的?
玛丽边写边想,边想边写。
她写侦探如何发现那个指印,如何把它拓下来,如何对着光仔细看那些纹路。她写侦探如何悄悄地收集嫌疑人的指印,一个一个地比对。她写那个最后关头——当所有的证据都指向错误的方向,当所有人都以为侦探错了,当他拿出那枚指印,把它和凶手的指印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