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纸上,落在她的手上,落在那个已经干了的、深色的指印上。
那个指印还在那里。
她的指印。
独一无二的。
她忽然想起一件事。
如果她写了一个用指纹破案的故事,别人会怎么反应?
他们会说:这是真的吗?指纹真的能用来破案吗?这位女作家是怎么知道的?
他们可能会质疑。可能会嘲笑。可能会说她异想天开,说女人果然不懂逻辑,说这种破案方式纯属虚构。
但她知道。
她知道这是真的。
她知道几十年后,指纹会成为刑侦的标准手段。她知道那些嘲笑她的人,会被历史打脸。
这个念头让她忍不住笑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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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玛丽躺在床上,把那几页纸放在枕头边。
她没写多少。只有开头,只有几个场景,只有那个指印的出现。主角还没有名字,凶手还没有确定,密室还没有破解。
但够了。
这是她的。
不是偷来的,不是抄来的,不是借来的。
是她自己的脑子想出来的,是她自己的手写出来的。
她想起下午那滴墨汁,想起那个无意间按下的指印。如果不是那滴墨,她可能还在犹豫。还在想那些未来的名著,还在想能不能抄一抄,还在想“反正没有人知道”。
但那滴墨落下来了。
那个指印留下了。
好像在说:你是你。你不是任何人。你能写别人写不出的东西。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嘴角弯了一下。
不是那种“松了一口气”的笑。
是那种“我终于知道我要做什么了”的笑。
她要写一个故事,让这个时代的人第一次知道:原来那些手指上的纹路,可以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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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早上,班纳特先生发现玛丽又坐在书房里。
这倒不稀奇。稀奇的是,她没在看书,而是在写字。
而且写得很认真。羽毛笔在纸上沙沙地响,她的头埋得很低,几乎要贴到纸面上。偶尔停下来,盯着某处想一会儿,然后又继续写。
“写什么?”他问。
玛丽抬起头,看了他一眼。
“一个故事。”她说。
班纳特先生没再问。他走到自己的书桌前,拿起一,坐下来。
但他忍不住又看了玛丽一眼。
她写得很快。笔尖在纸上沙沙地响,像是在赶着把什么东西从脑子里倒出来。她脸上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神情。不是平时那种沉沉的、让人担心的样子。是一种……专注?兴奋?他说不上来。
但他忽然想起几年前,威尔逊小姐跟他说过的话:
“三小姐是个意外的孩子。”
意外的孩子。
也许吧。
班纳特先生低下头,继续看他的书。
窗外,十一月的阳光照进来,落在玛丽的肩膀上,落在她正在写的那张纸上,落在她握着笔的那只手上。
那只手的拇指上,还留着一小点墨迹。
——
那天下午,简进来过一次。
她站在门口,看着玛丽写字的背影,看了一会儿,又悄悄退了出去。
伊丽莎白也进来过一次。她走到玛丽身后,看了一眼那张纸上密密麻麻的字,挑了挑眉毛,什么也没说,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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