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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4章 家乡菜
“在想什么?”班纳特先生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玛丽回过头。



“在想……”她顿了顿,“在想弗朗西丝现在在干什么。”



班纳特先生挑了挑眉毛。



“她不是在你脑子里吗?”



“是。”玛丽笑了,“但我觉得,她现在应该站在阁楼的窗前,看着楼下那条街。伦敦的街上人来人往,有人在卖报,有人在叫卖面包,有人刚下班往家走。她裹着那条旧披肩,看着那些人,等着下一个敲门的陌生人。”



班纳特先生看着她,眼里带着笑意。



“你把她写活了。”他说。



玛丽愣了一下。



“什么?”



“弗朗西丝。”他说,“你把她写活了。她现在不只是你脑子里的一个人,她是伦敦人茶余饭后谈论的对象,是苏格兰场探长破案的灵感,是巴黎出版商想引进的故事。她活了。”



玛丽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



那双十一岁的手,指节纤细,虎口处有薄薄的茧——是常年握笔留下的。



她忽然想起威尔逊小姐。想起她临走前按在自己肩膀上的那只手,温热的。



“她早就活了。”玛丽轻声说,“从我第一次写下她的名字开始。”



---



那天晚上,玛丽躺在床上,想着那个正在路上的布包。



八十七页手稿,坐着马车,摇摇晃晃地往伦敦去。大概三天之后,埃杰顿先生会收到它。他会拆开那个粗布包,把那叠纸放在桌上,开始读。



他会读到那个老人,那个继子,那把量胡茬的小尺子。



读到弗朗西丝站在尸体旁边,说“三天的时间,胡茬应该长出将近一毫米”。



读到那个年轻人脸色发白,最后被带走。



然后他会抬起头,想一会儿,然后开始安排印刷。



三个月后,伦敦的读者们就能读到弗朗西丝的第三个案子。



她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



嘴角弯着。



她闭上眼睛。



弗朗西丝·沃斯通,还在那间阁楼里,等着下一个敲门的陌生人。



而她,会继续写。



———



朗博恩的厨房里,玛丽已经站了一刻钟。



她本来只是路过——想去书房拿,结果被厨房里飘出来的味道硬生生拽住了脚步。那味道怎么说呢,说难闻倒也不至于,但就是……寡淡。一股白水煮肉的味道,混着一点点香草的清苦,还有蔬菜煮过头之后那种软烂的、没精打采的气息。



又是炖牛肉。



英国人做牛肉,翻来覆去就那么几样:炖、烤、或者做成牛排煎一煎。炖是最常见的,把牛肉扔进锅里,加胡萝卜、洋葱、芹菜,再扔一束香草进去,小火慢炖一个下午。出来的东西不能说难吃,但吃久了,真让人有点……



玛丽站在厨房门口,看着汉娜往锅里扔了一把百里香,心里默默叹了口气。



她想吃红烧牛腩。



想喝那种浓稠的、红亮的、酸甜开胃的汤汁。想吃炖得软烂入味的土豆,吸饱了肉汁的那种。想用那个汤汁拌饭——虽然这个时代的人不这么吃,有没有米饭,但她可以蘸面包。



“汉娜。”她开口。



汉娜回过头,看见是三小姐,有点意外:“小姐?您怎么来厨房了?”



玛丽往里走了两步,探头看了看那锅牛肉。牛肉还在翻滚着,汤汁清汤寡水,肉块硬邦邦的,一点没有要软烂的意思。



“这肉炖了多久了?”



“快半小时了。”汉娜拿勺子搅了搅,“还得再炖半小时,不然咬不动。”



玛丽看着那锅肉,心里那个念头越来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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