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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四章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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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叫我?”



“因为你在哭。”



心脏忽然疼了一下。不是那种尖锐的刺痛,是闷闷的钝响。



“沈渡。”



“嗯。”



“下次直接叫我。”



他没有回答。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手——刚才垫我后颈的那只手,现在垂在身侧,指腹还在下意识地摩挲,好像在回味什么。



然后他伸出手,轻轻碰了一下我的耳垂。



“红了。”



他说这两个字的时候,语气是陈述句,但嘴角弯起的弧度不是。那个弧度里没有任何公事公办的东西,是某种纯粹的、被取悦到的满足。



“……是被茶气蒸的。”



“嗯。是茶气。”



他点点头,表情一本正经。然后他把手插回家居服的口袋里,转身往厨房走,丢下一句:“下次我给你倒冰的。”



我站在原地,捂着一只滚烫的耳朵,觉得这个早上已经彻底失控了。



……



回去的时候,他把那份编号江案-076的卷宗给了我。



“里面有三年前那份关键证人的原始口供。复印件。原件存在律所,随时可以调。”他站在门口,语气又切回了“陆律师”模式。



我接过卷宗。



然后注意到他右手食指上缠了一圈创可贴。



“手怎么了?”



“做早饭的时候切了一下。”



“你刚才怎么不说?”



“不严重。”



他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指,又抬头看我的脸。那道目光在我脸上停了两秒,我的耳垂又开始升温。



他看见了。他肯定看见了。因为他又露出了那种被取悦到的笑——不是礼节性的,也不是被拆穿后的坦然,是一个很轻很轻的、只牵动了眼角和嘴角的弧度。像发现了某个只有他知道的证据。



“暖暖。”他说,“你耳朵又红了。”



我没有捂耳朵。



因为来不及。他伸出手,指背极轻极快地划过我的耳廓。比刚才碰耳垂更轻,却更痒。凉凉的指尖扫过滚烫的皮肤,一触即分。



然后他把手收回去,插进口袋里,语气恢复了陆律师的标准语速:“卷宗第三页到第十七页是证人口供,第十八页是庭审记录缺失的那次质证记录。看完有问题随时联系我。”



“……你刚才那下是什么意思?”



“哪下?”



“你碰我耳朵。”



“检查一下是不是发烧。”他面不改色,“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一方有权关注另一方的身体健康状况。这是常识。”



“哪个法律常识?”



“沈渡的常识。”



他把门关上了。



我站在门外,耳朵上被他碰过的那一小片皮肤还在发麻。九月的风是凉的,但我整个耳廓是烫的。像被人用指尖点了簇小火苗。



手机震动。



【林栀】:活着吗?他有没有把你怎么着?



【江暖暖】:没有。



【江暖暖】:他给我做了早饭,给了我一份卷宗,还……碰了我的耳朵。



【林栀】:???



【林栀】:碰耳朵是什么意思???江暖暖你给我把话说清楚!!!



【江暖暖】:他说是检查发烧。



【林栀】:他一个法学生用这种借口???



【林栀】:你信了???



【江暖暖】:……



我没有回。因为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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