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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5.比较
但沈青眠看见了。



她站在三步之外,手指在袖子里攥紧了。



沈昭看了很久。



久到那盏茶的热气散了,久到窗外的晨光从青白色变成了暖黄色。



他的目光从第一张移到第十张,又从第十张移回第一张,来回看了两遍。



然后他放下茶盏,说了一句话。



“不好看。”



两个字,不轻不重,像一块石头扔进水里,溅起的水花不大,但涟漪一圈一圈地荡开,荡得沈青眠的手指又紧了几分。



“大少爷——”



旁边的嬷嬷想说什么。



“我说的是实话。”



沈昭打断了她,语气平淡,像是在评判一幅不值钱的画。



“横不平,竖不直,结构松散,笔力全无。练了三天,就这个成果?”



沈青眠没有说话。



她的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下巴微微收着,目光落在那些字上,没有辩解,没有求饶,甚至没有委屈。



沉默比任何辩解都让沈昭不舒服。



他端起茶盏又放下,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脑海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



“以前二妹妹写的字,比这个好看多了。”



这句话从他嘴里滑出来,像一条蛇,滑得他自己都没来得及拦住。



说完他就后悔了。



沈青眠还是没有说话。



她的目光从字帖上移到沈昭脸上,看了他一眼。



那一眼很淡,淡得像白开水,但沈昭觉得那一眼里有什么东西,像一根刺,扎在他最不想被碰的地方。



他清了清嗓子,想找补两句,但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发现——



他说的是实话。



沈樱姝的字确实比沈青眠的好看。



不只是好看,是好太多。



他记得沈樱姝五岁开始练字,每天十张大字,风雨无阻。



她的字帖被先生评为“笔力遒劲,不似闺阁手笔”。



八岁的时候写的楷书已经能拿出去当字帖卖了。



十岁的时候开始练行书,十二岁的时候练小楷,十四岁的时候写了一幅《洛神赋》的长卷,被侯爷拿去送给了同僚,那同僚以为是前朝哪个名家的真迹。



这些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挡都挡不住。



更让沈昭烦躁的是——



他脑海里浮现的不是沈樱姝的字,而是沈樱姝这个人。



她坐在书桌前练字的样子。



腰背挺得笔直,手腕悬空,一笔一划,认认真真。



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她的手指上,落在她低垂的眉眼上。



她的睫毛很长,写字的时候会微微颤动,像蝴蝶扇翅膀。



那时候她才七岁。



七岁的沈樱姝,乖乖地坐在房间里练字,没有人逼她,没有人看她,她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写了一张又一张。



写完以后把字帖叠好,放在桌角,第二天拿去给先生批改。



沈昭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记得这些。



他从来没有在意过这个“妹妹”。



从来不在意她学了什么,做了什么,写了什么。



在他的认知里,妹妹就是妹妹,是将来要嫁出去的东西,不值得花心思。



可是为什么他记得她写字的样子?



为什么他记得她七岁时坐在书桌前的背影?



为什么他记得她手指上磨出来的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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