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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章 三场重感冒与一封信
所以,恨我吧。恨我一辈子,然后忘了我,去飞。



陆明华



199937」



信到这里结束。最后一行字被水渍晕开了,很淡,但能看出是眼泪。



林初夏捏着信纸,指尖冰凉。她抬头看妈妈,妈妈别过脸,看向窗外,但眼角有泪光在闪。



“妈…”她小声叫。



“看第二封。”妈妈没回头,声音哑了。



她拿起第二封。



「林月:



第七天。我还是会下意识看手机,等你的消息。但等不到了。



爷爷的病情稳定了,医生说还能撑半年。半年,够我回去找你吗?



但我不敢。我怕看见你,我就走不了了。



今天路过美术馆,看见一幅画,很像你初中时画的那幅《夏夜》。星空,萤火虫,两个并肩坐着的背影。我站在那儿看了半小时,直到保安来赶人。



林月,我后悔了。但后悔有什么用?



陆明华」



第三封。



「林月:



第十四天。听说你申请了法国的交换生,通过了。恭喜。



巴黎很远,但适合你。那里有卢浮宫,有塞纳河,有你看不完的画展。



我买了个本子,开始学法语。很笨,舌头捋不直,但我想,万一哪天在巴黎街头遇见你,至少能说一句“bonjour”。



是不是很傻?



但想你,是我现在唯一能做的事。



陆明华」



第四封,第五封,第六封…一页页翻过去,像在翻一部二十年前的、无声的悲剧。那些字句,那些藏在冷静叙述下的、汹涌的、几乎要把纸张烧穿的感情,和林初夏在陆言枫的笔记本里看到的,何其相似。



一样的笨拙,一样的深情,一样的…因为太爱,所以胆怯。



翻到第七封,也是最后一封。这封信很短,只有几行字:



「林月:



今天是你出发去法国的日子。我在机场,躲在柱子后面,看你过安检。你穿了条浅绿色的裙子,头发剪短了,很精神。



你没回头。一次都没。



也好。



林月,祝你前程似锦,一生顺遂。



如果有一天,你儿子遇见我女儿,请让他们替我们,把故事写完。



陆明华」



日期是1999年5月20日。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是后来添的,墨迹新鲜些:



「附:他们遇见了。在附中,初一三班。女孩叫林初夏,男孩叫陆言枫。



他们坐在前后桌,一个靠窗,一个靠过道,距离38厘米。



他们不知道,那是我们当年,没走完的距离。」



这行字的笔迹,林初夏认得。



是陈老师。



她捏着信纸,手指抖得厉害。眼泪大颗大颗砸下来,在泛黄的信纸上洇开,把那些陈年的字迹,晕得更模糊。



妈妈走过来,拿走她手里的信,重新折好,放回信封,用那根浅绿色的丝带,仔细捆好。



“这些信,”妈妈开口,声音很平静,但眼睛红得厉害,“是你陆叔叔写给我的,但一直放在陈老师那儿。直到上个月,陈老师才给我,说‘该给孩子们看看了’。”



她顿了顿,看着女儿,眼神很复杂。



“初夏,妈给你看这些,不是要你哭,也不是要你恨。是要你知道,爱情这回事,有时候不是不爱,是太爱,爱到…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对。”



她抬手,擦掉女儿的眼泪。



“你陆叔叔当年,有他的不得已。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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